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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逃税有人帮忙 芜湖与哈尔滨双方企业买卖发生纠纷,在芜湖市中院进行审理判决后,芜湖公司多次要求哈尔滨第一工具厂及销售代表万志坚,开具34万元的产品销售税务增值发票;哈尔滨厂及万志坚说,芜湖市中院判决书上没有文字注明要求哈尔滨厂,开具34万元发票,所以哈尔滨厂就不开具34万元发票给芜湖公司;哈尔滨厂及万志坚,想赖不开34万元发票。 近十几年来,我国税法普及宣传力度很大,经常在大街小巷宣传栏里看到里面写着,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货物,必须开具税务发票,严厉打击偷、逃国家税款的犯罪分子。我认为哈尔滨厂及万志坚其行为是偷、逃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芜湖公司多次向芜湖市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杨非凡及有关干部书面申请求助,希望他们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能帮助芜湖公司依法监督哈尔滨厂开具发票,避免造成国家近5万元的税款的损失。那是合理的要求。但杨非凡回答是:判决书上没有说开具34万元发票,我们不管,你到税务部门举报;市中院执行局相关干部领导说他们也没有办法。人民法院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的执法部门,如果你们都不管,那谁还能管。 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是国家各级党政、执法、监督部门每一个人的职责,你们是国家的公务员有义务保护国家利益,可以依法截留哈尔滨厂及万志坚想偷、逃34万元税款5万元,已维护国家利益,避免造成国家近5万元的税款损失;并依法要求哈尔滨厂万志坚开具发票或到芜湖国家税务局开具发票;而杨非凡是国家的公务员维护哈尔滨厂及万志坚,偷、逃国家税款,此行为是违纪行为。希望芜湖市监督部门以国家的利益为重,用正义、公正的立场来处理这件事。 mail: hygjljy@163.com http://hi.baidu.com/天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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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8-6-18 22:1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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