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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小伙掺遭河北承德警方刑讯逼供致精神分裂 病弱母亲10年进京到省上访200余次 承德中级人民法院地方保护枉法裁判 、 10年的时光痛苦的折磨着一位普普通通而又坚忍不拔的62岁的母亲刘学文,她一直在给儿子霍强讨一个公正、正义的说法。 1999年1月15日晚7时许,当时是辽宁省阜新市保安公司保安员的22岁霍强,搭乘承德郭某的出租车去北京的亲戚家,车开到半路时,郭某便要求霍强先给付车费,但霍强则表示到北京后在给付。于是郭某便将霍强拉至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红石恋沟治安检查站,称其打车不给钱。 当时该治安检查站协警李向承、高有东等人不由分说。揪霍强头发、用警棍打、脚踹、撞暖气,致使其头部、腰部多处受伤,休克过去几次,两人做出非要打死不可的架势。霍强在不堪忍受毒打情况下,被拷在暖气管上做了笔录,违心的承认了抢劫。李某、高某已由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以(2004)双桥刑初字第150号刑事书判决犯刑讯逼供罪,免于刑事处罚。因为当时此案的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出于保护被告人的目的,未依法对被害人霍强的伤害和残疾程度进行鉴定,就此该区法院认定二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免除刑事处罚,法律的公正又一次被当地司法机关携手耍弄。双桥公安分局的主管人员都被放纵。 同年1月26日霍强被执行逮捕,直到同年6月16 日被取保候审,承德双桥分局无视法律无视人身自由,将霍强超期羁押了150天。 同年6月,该公安分局打电话通知刘学云去领人,刘和代理律师赶了过去,结果刚见霍强就吓了一大跳,他已经不成人形了,满嘴胡话,在回阜新的一路一直非常害怕,说有人来抓他,连妈妈都不认识了。 接回霍强当天,随即到阜新市精神病院救治,诊断为“未定型精神分裂症”。10年过去了,原本一个健康的儿子,却落下了终身残疾 ,整天靠病弱的母亲照顾生活,靠这个坚强的母亲捡破烂养活,靠当地政府的低保救济艰难的生存着。 从此,这位母亲走上了痛苦而漫长的诉讼和上访之路! 经过两年的艰辛努力,承德市公安局终于以证据不足在2001年的时候把案子撤销了,但承德市双桥分局却对市公安局的意见置之不理,做出不予赔偿决定。于是,刘学云于2001年找到了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但却以证据不足被驳回。 2002年,刘学云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提出赔偿请求,要求确认错拘错捕行为,并由此而致霍强精神分裂,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请求。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认了错拘错捕,只对150天错误羁押决定赔偿义务机关给予一定赔偿,但对最关键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请求未予审理。 、2004年9月,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红石恋沟治安检查站协警人员李某、高某刑讯逼供罪成立。 随后刘学云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第三次赔偿请求,一并提出对霍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并应法院要求,四处相借凑齐了鉴定费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不依据《国家赔偿法》关于被侵害人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的规定,只委托进行是否有行为能力鉴定。河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将霍强和母亲刘学云一起关到精神病患者病房15天,这为母亲为了儿子又忍受住了这种非人的待遇。该中心鉴定书分析认为:被鉴定人事发前精神正常,事发后出现精神异常,其精神症状的内容与事件相关,现在不能正常工作。但依据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行行为能力鉴定的理由,只做出了有行为能力的鉴定结论。 据此,在2005年,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据鉴定结论中认为霍强有行为能力的结论,只对错误羁押150天,作出了增加赔偿倍数的决定。对《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丧失劳动能力而相应赔偿一节,再一次未予审理和认定。 有点法学知识的人都清楚一个法理,有行为能力不一定有劳动能力,就像一个四肢瘫痪的人显然无劳动能力,但他依然有行为能力。《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行为能力只适用民事法律关系,而国家赔偿法律关系适用的是劳动能力。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不理,擅自做出进行行为能力鉴定委托,程序严重违法,置法律尊严不顾,何称其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 最后一个决定的做出已经又过去4年了,按相关程序规定,这位母亲又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程序违法等,提出了申诉。案子不得不又落到了这个法院!应该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吧!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对全国人大、河北高级人民法院责成该院予以立案审理的通知,置之不理,把案子又一次压了下来。该院有关人员说;“爱上哪告就上哪告,我们就不给立案,我们无法判这个案子,没办法管你儿子一辈子”。 该案就这样无法再有法律救济,上级机关对此也无奈。 今天这为贫弱母亲只能求救网络上的好心人,帮助伸张正义,用你们的爱心,把这10年的冤情让更多人知道,让党和政府知道,还被害人和社会一个公道,以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 、 、 、 刘学云 联系电话:13470320521 13514189859 2009年6月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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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9-6-28 21:3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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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河南唐河轰动全国的6.12重大事故,教体局长竟无责任 卷首语 河南唐河6.12特大新闻 ,轰动全国 ! 震惊海外!唐河县教体局长有办法,一开始就隐瞒事故真相,买通记者,统一报道口径;后恩威并施用重金买通死者家属;用权力破格将要告状的学生家长调到县城工作——安抚;撤消了唐河县苍台镇第一中心小学校长,原本一宗重大责任事故就这样不了了之!教体局局长宝座依旧!冤哉!五条鲜活的生命!悲哉!为金钱所动的死者家长!哀哉!责任追究制!痛哉!被骗的苍台(全国)百姓! 新闻链接 惊暴!河南唐河:发生重大师生溺水事故 ——唐河县苍台镇第一中心小学5名师生溺水身亡 作者:刘福红 夏黎明文/图 责任编辑:华润 核心提示:2009年5月31日,百度唐河苍台吧曾发《严重的水土流失苍台》一贴,对“挖沙船猖狂的采砂不顾苍台以及周边十几万父老乡亲的生命安全”进行了警示,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09年6月12日下午,河南省唐河县苍台镇第一中心小学三年级班主任老师郭会华(又名郭朝华),带领本班64名小学生于当日下午5:10左右离校,前往苍台镇中心小学西2.5公里处王滩河滩段进行校外活动,当时场面失控,导致数名学生不幸落水,班主任郭朝华为救学生而溺水身亡。此次落水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其中死亡的四位学生为三年级小学生。 唐河的学生安全 2009年的4月、5月、6月,对唐河的教育界来说是不平静的连续三个月。2009年4月13日,唐河县第三高级中学(湖阳镇)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涉及学生153人,其中87人住院治疗,曾轰动一时。2009年5月16日,唐河县宛东中专学校再次发生学生集体中毒事件,部分三年级学生午饭后陆续出现恶心头晕症状,校方及时给予了治疗。2009年6月12日,唐河苍台中心小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师生5人命丧河滩。 网友跟帖选 回复:唐河县苍台镇中心小学四名学生一名教师死亡.. 第 1 楼 苍台新小年年都有这样的活动 老师无罪、只能说是事出以外 回复 楼主:唐河县苍台镇中心小学.. 第 3 楼 你放屁,我看你就是拍校长马屁的人,她一个女老师能监管六十多的学生的安全吗?明知该年龄段的学生正是玩耍调皮的阶段,还要带到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的河边,学校难道没有责任吗? 老师没有责任吗?什麽狗屁意外?你简直就是摧毁祖国花朵的败类 作者:121.35.244.* (2009-6-17 22:53:12) 回复:唐河县苍台镇中心小学四名学生一名教师.. 好心办错事的老师啊!可怜的孩子们啊!管理不好的学校啊!强烈要求追究学校的管理责任!完全是学校安全管理没到位造成的悲剧!应先将校长和中心校校长逮起来! 作者:不攻击别人 苍台6.12师生溺水事故的反思 出现这种悲剧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但悲剧能引起我们进一步思考,悲剧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一、学校和中心校的安全措施是不是只是一句空文,有没有落到实处?(学校和中心校主管安全的应负什么责任?) 二、学校当天有没有领导和老师值日?值日老师发现学生离校为什么不向上汇报?(值日老师应负什么责任?) 三、出事后由群众打110后上级才知晓,出事后校长和中心校领导究竟在哪里?(领导应负什么责任?) 四、唐河挖沙的合不合法?河道管理上有没有责任?危险的地方为什么不设警示标志?(挖沙的应负什么责任?乡镇领导应负什么责任?) 支持(3) 反对(0) | 引用 回帖 有道河南南阳网友(61.163.231.*) 发表于 2009-06-14 10楼 re:河南唐河4名学生溺水身亡 老师救人丧生 事发当时该校校长在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 乡政府领导怕媒体来采访就让人在医院门口盯着……不让媒介进入! 五条生命就这样没了…… 可领导们却给点钱就私下解决了! 真的太让人愤怒了! 现在当官的没有一个真正为人民办事的! 都是为了钱 没钱就是再冤枉也没有领导为你办事! 我个人认为该狠狠的惩罚领导! 家人都痛苦的挖心撕肺的 他们还在吃好的喝好的 如果不给他们狠狠的处罚 就不会消除苍台父老心头的怒火! 更对不起那些小生命! 支持(2) 反对(1) | 引用 回帖 有道河南网友(115.59.101.*) 发表于 2009-06-14 回复:惊爆!河南唐河:发生重大师生溺水事故(河南法治在线) 听说高部长宴请各路记者 • 新浪网友: 2009-06-16 16:36:49 • 唐河县教育系统最近发生的触目惊心的事故,2009年4月6日揝岗乡第二初级中教师罚款导致学生服毒自杀。2009年4月13日,唐河县第三高级中学(湖阳镇)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涉及学生153人。2009年5月16日,唐河县宛东中专学校再次发生学生集体中毒事件。2009年6月12日,唐河苍台中心小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师生5人命丧河滩。事故接连发生,教体局局长为何还稳坐在局长的宝座上?党的事故问责制,咋就问不到这个渎职的局长!其中奥妙何在?!! • 新浪网友: 2009-06-16 16:45:20 • 唐河县岗二初中学生不能承受老师体罚、罚款,服毒自杀自杀 ;第三高级中学、宛东中专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苍台中心小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师生5人命丧河滩。事故不断升级!教体局局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新浪网友: 2009-06-28 13:09:52 现在的干部都是用钱买的,他们只会吃喝,漂睹,他不管你群众的死活,-个4万人的乡镇-年吃喝费就要几十万,路坏了沒人修,死一个人要1万,盖房子5元的工本费硬问群众要大几千元,就这个亊故如果领导重视,在多去両个男老师也可能不会发生,两个班的学生只去一个女教师,能不出事吗?高部长就是其中的-个应该让他回家种地,唐河不要这样的腐败分子。 2009年河南省唐河县教育系统接连发生恶性事故,仅4、5、6三个月就因事故死了7人之多,其中苍台中心小学一次就死了5人!建国60年之罕见!恶性事故接连发生,教体局局长还稳坐在局长的宝座上?问责制,咋就问不到这个渎职的局长!?!!唐河县委、政府为何姑息养奸?!!!……这岂不是发人深省的吗???!!! 我真为唐河的腐败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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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9-7-18 12:2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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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省唐河县教育系统接连发生恶性事故,仅4、5、6三个月就因事故死了7人之多,其中苍台中心小学一次就死了5人!建国60年之罕见!恶性事故接连发生,教体局局长还稳坐在局长的宝座上?问责制,咋就问不到这个渎职的局长!?!!唐河县委、政府为何姑息养奸?!!!……这岂不是发人深省的吗???!!! 我真为唐河的腐败汗颜!!!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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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9-7-18 12: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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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河南唐河6.12特大新闻 ,轰动全国 ! 震惊海外!唐河县教体局长有办法,一开始就隐瞒事故真相,买通记者,统一报道口径;后恩威并施用重金买通死者家属;用权力破格将要告状的学生家长调到县城工作——安抚;撤消了唐河县苍台镇第一中心小学校长,原本一宗重大责任事故就这样不了了之!教体局局长宝座依旧!冤哉!五条鲜活的生命!悲哉!为金钱所动的死者家长!哀哉!责任追究制!痛哉!被骗的苍台(全国)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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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9-7-18 12:2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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