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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小伙掺遭河北承德警方刑讯逼供致精神分裂 病弱母亲10年进京到省上访200余次 承德中级人民法院地方保护枉法裁判 、 10年的时光痛苦的折磨着一位普普通通而又坚忍不拔的62岁的母亲刘学文,她一直在给儿子霍强讨一个公正、正义的说法。 1999年1月15日晚7时许,当时是辽宁省阜新市保安公司保安员的22岁霍强,搭乘承德郭某的出租车去北京的亲戚家,车开到半路时,郭某便要求霍强先给付车费,但霍强则表示到北京后在给付。于是郭某便将霍强拉至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红石恋沟治安检查站,称其打车不给钱。 当时该治安检查站协警李向承、高有东等人不由分说。揪霍强头发、用警棍打、脚踹、撞暖气,致使其头部、腰部多处受伤,休克过去几次,两人做出非要打死不可的架势。霍强在不堪忍受毒打情况下,被拷在暖气管上做了笔录,违心的承认了抢劫。李某、高某已由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以(2004)双桥刑初字第150号刑事书判决犯刑讯逼供罪,免于刑事处罚。因为当时此案的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出于保护被告人的目的,未依法对被害人霍强的伤害和残疾程度进行鉴定,就此该区法院认定二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免除刑事处罚,法律的公正又一次被当地司法机关携手耍弄。双桥公安分局的主管人员都被放纵。 同年1月26日霍强被执行逮捕,直到同年6月16 日被取保候审,承德双桥分局无视法律无视人身自由,将霍强超期羁押了150天。 同年6月,该公安分局打电话通知刘学云去领人,刘和代理律师赶了过去,结果刚见霍强就吓了一大跳,他已经不成人形了,满嘴胡话,在回阜新的一路一直非常害怕,说有人来抓他,连妈妈都不认识了。 接回霍强当天,随即到阜新市精神病院救治,诊断为“未定型精神分裂症”。10年过去了,原本一个健康的儿子,却落下了终身残疾 ,整天靠病弱的母亲照顾生活,靠这个坚强的母亲捡破烂养活,靠当地政府的低保救济艰难的生存着。 从此,这位母亲走上了痛苦而漫长的诉讼和上访之路! 经过两年的艰辛努力,承德市公安局终于以证据不足在2001年的时候把案子撤销了,但承德市双桥分局却对市公安局的意见置之不理,做出不予赔偿决定。于是,刘学云于2001年找到了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但却以证据不足被驳回。 2002年,刘学云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提出赔偿请求,要求确认错拘错捕行为,并由此而致霍强精神分裂,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请求。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认了错拘错捕,只对150天错误羁押决定赔偿义务机关给予一定赔偿,但对最关键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请求未予审理。 、2004年9月,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红石恋沟治安检查站协警人员李某、高某刑讯逼供罪成立。 随后刘学云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第三次赔偿请求,一并提出对霍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并应法院要求,四处相借凑齐了鉴定费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不依据《国家赔偿法》关于被侵害人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的规定,只委托进行是否有行为能力鉴定。河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将霍强和母亲刘学云一起关到精神病患者病房15天,这为母亲为了儿子又忍受住了这种非人的待遇。该中心鉴定书分析认为:被鉴定人事发前精神正常,事发后出现精神异常,其精神症状的内容与事件相关,现在不能正常工作。但依据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行行为能力鉴定的理由,只做出了有行为能力的鉴定结论。 据此,在2005年,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据鉴定结论中认为霍强有行为能力的结论,只对错误羁押150天,作出了增加赔偿倍数的决定。对《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丧失劳动能力而相应赔偿一节,再一次未予审理和认定。 有点法学知识的人都清楚一个法理,有行为能力不一定有劳动能力,就像一个四肢瘫痪的人显然无劳动能力,但他依然有行为能力。《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行为能力只适用民事法律关系,而国家赔偿法律关系适用的是劳动能力。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不理,擅自做出进行行为能力鉴定委托,程序严重违法,置法律尊严不顾,何称其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 最后一个决定的做出已经又过去4年了,按相关程序规定,这位母亲又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程序违法等,提出了申诉。案子不得不又落到了这个法院!应该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吧!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对全国人大、河北高级人民法院责成该院予以立案审理的通知,置之不理,把案子又一次压了下来。该院有关人员说;“爱上哪告就上哪告,我们就不给立案,我们无法判这个案子,没办法管你儿子一辈子”。 该案就这样无法再有法律救济,上级机关对此也无奈。 今天这为贫弱母亲只能求救网络上的好心人,帮助伸张正义,用你们的爱心,把这10年的冤情让更多人知道,让党和政府知道,还被害人和社会一个公道,以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 、 、 、 刘学云 联系电话:13470320521 13514189859 2009年6月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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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9-6-28 21: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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