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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被建筑施工噪音滋扰的老百姓权益哪里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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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梅州城区居民,近一个多月,我住房对面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施工场地就在我住房窗户下面,施工面积很广,光打桩就打了一个多月,每天从早上6点钟开始打桩,一直打到晚上10点、11点钟。8月17日更离谱,打桩打到晚上11点半,晚上12点半都没有完全收工。就这事,我们跟开发商协商,要求他们缩短施工时间,对方一口拒绝,说他们赶工时,吵也没办法,而且说,他们这么做是合法的。不知道是不是口误,他们还说,他们是有噪音许可的。我们投诉到梅州市环保局,对方不受理我们的投诉,说开发商是大公司,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他们不会去查处的。根据这些人的说法,开发商这种严重的噪音扰民行为是合法的,只要他们没有早于早上6点开始施工,晚于晚上11点收工,并且中午没有在12点到14点时段施工,那他们就是合法的。这么严重的噪音扰民,竟然是合法的?法律究竟是保护老百姓不受噪音滋扰,还是保护制造噪音扰民的房地产开发商不受老百姓滋扰的呢?我们这些老百姓,难道就已经被剥夺了安静生活的权益了吗?是谁剥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呢?凭什么就剥夺了呢?想不明白。该房地产开发面积很广,后续的施工时间非常长,真不知道这种被合法噪音滋扰的事情什么时候才能够结束。我们已经打过110报警,在梅州市人民政府民生论坛上发表过求助,在梅州市电台民生频道栏目发表过求助,可惜,所有人都统一口径一般,保持着沉默。我想把这事贴在这里,希望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能解解我的疑惑,为什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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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9-8-20 8:4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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