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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之女施暴”与“只招公务员子女”一脉相承  浏览:11723 回复:1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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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傍晚,云南孟连县一中15岁的初二女生小艳(化名),被该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之女、该校初三女生小思(化名)带领7名同校女生拖进厕所,打耳光、高跟鞋砸头、拳打脚踢,其间小艳嘴被强塞入从厕所里捡起的脏卫生巾,外衣被脱下丢进粪坑,整个过程长达10分钟。施暴者还用手机拍下照片和视频。据小艳家人介绍,此事由早恋引发。小思喜欢上小艳的前早恋男友,看小艳不顺眼,决定教训她。(据5月24日《京华时报》)

  去年发生在孟连的“7·19”群体事件还没有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10个月之后的孟连又发生了“副县长之女施暴”事件。这一事件虽然在规模、激烈程度等方面无法与“7·19”相比,但它凸显出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小艳遭受到的不仅是身体上的摧残,而且还有精神上的踩踏。然而,施暴者还嫌不够,他们还把欺凌的过程拍下来,想必是为了事后“回顾”和反复“欣赏”吧。作为中学生,她们难道不知道这样做的伤害吗?她们有没有想过小艳也是一个人而且也是自己的同学?那7名同校女生为什么要做小思的帮凶?假如不是副县长的女儿,小思敢这样做吗?不难推断,她的“胆量”来自于权力,她的“号召力”也是来自于权力。

  除了母亲是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小思的父亲也是县第一小学的副校长,也就是说,小思出身于一个完全的“教育之家”。然而,两个以教育为职业的干部却教出了一个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甚至连人格都不健全的女儿。古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可小思的父母连自己的孩子都没有教育好,又怎么能教好其他的孩子呢?

  如果是成年人,小思及其7名同学的行为应该是构成侮辱罪的。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不能犯了白犯,至少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把小思施暴的责任都归到她父母的身上也是不公平的,因为现在的社会就是一个权力至上的社会——权力不仅可以换取财物,甚至可以通吃一切。“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能让人变鬼。权力不仅可以驱使别人、强暴教育,甚至能让教育主动献媚、献身——刚刚发生在陕西铜川一中的“只招公务员子女”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在这样的社会及教育生态中,发生“副县长之女施暴”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的确,“副县长之女施暴”与“只招公务员子女”一脉相承,它们都是权力张狂的结果,也都是教育失败的见证。当然,要挽救教育,光从教育着手是不行的,因为教育的“扭曲”是权力“施暴”的结果。     

    1楼 2009-8-27 12: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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