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贴吧首页 >> 公安国安
户名名: 密码: 忘记密码?
导航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1 篇,   [<<] [] [>>]  
重庆打黑警官过劳病逝 家属获百万救助(组图)  浏览:12098 回复:1  
游客
115.50.211.*
 

帖子相关图片:

程明(左一)参加大练兵时工作照。重庆公安局供图
帖子相关图片:

程明病发入院后接受治疗。重庆公安局供图


华龙网10月3日11时讯 (数字记者陈丹)中秋月圆,重庆市公安局民警程明一家却再也无法团圆。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年仅39岁的程明倒在国庆安保和打黑除恶的第一线。今日上午10时,程明同志追悼会在石桥铺殡仪馆举行。

薄熙来做出重要批示

2009年9月26日,深入基层、连续数月辗转战斗在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锋线上的重庆市公安局研究室民警程明因过度劳累,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中枢性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于10月1日9时55分不幸光荣牺牲。

闻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在追悼会前做出重要批示:“程明同志因公殉职,令人悲痛,也为广大公安干警树立了榜样。为了人民的利益舍生忘死,程明同志和他的精神将活在我们心中。”

市委副书记张轩批示:“我市公安干警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程明同志英年早逝,令人悲痛和惋惜。请市局安抚好遗属,对长期工作超负荷的同志还要多关心。”

每日工作15小时 两过家门不入

程明,1970年出生于奉节,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原为奉节县教师,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为重庆市公安局研究室民警,二级警督。

程明生前领导告诉记者,在进入公安系统后,程明很快成为文职岗位的骨干尖兵,撰写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的文章,先后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次受到嘉奖。

“为了做好每一项工作,程明经常食宿在办公室,根本无暇顾及妻子和年幼的女儿”,程明生前同事王波回忆,此次国庆安保和“打黑除恶”斗争中,他主动要求深入离主城最远的10个区县开展工作。

“白天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晚上进行暗访,回来后还得撰写报告,每天工作都在15个小时以上”。在此次督战中,程明和同事2次路过奉节时,同事都曾劝他回家看看,但都因为放不下特别繁重艰巨的工作,没能回家。

王波告诉记者,近段时期程明一直称头痛,却因工作繁忙无暇检查,长期带病工作,直至献出年轻宝贵的生命。

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与市公安局直属各单位、区县公安局警政主官及民警代表为程明同志送别。公安部向程明家属发来唁电,表示慰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重庆市公安局给程明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相关新闻:

重庆警察英烈救助基金首次启用 因公牺牲民警程明家属获百万救助

华龙网10月3日11:30讯 (数字记者陈丹)今日上午,“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基金” (简称“警察英烈救助基金”)首次启用:于10月1日因公牺牲民警程明的家属获得了100万的救助基金。

2009年9月26日,深入基层、连续数月辗转战斗在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和“打黑除恶”锋线上的重庆市公安局研究室民警程明因过度劳累, 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中枢性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于10月1日9时55分不幸光荣牺牲。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重庆市公安局给程明同志追记个人一等 功。

为不让英雄流血再流泪,让英雄的亲人悲痛后再悲痛,我市成立“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基金”,10月1日后,因公牺牲被评 为革命烈士并被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的,一次性救助170万;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救助金额60万;病故的,一次性救助金额2万;因公达到伤残 一级的,一次性救助金额30万元。

今日,“警察英烈救助基金”首次启用,为因公牺牲的民警程明的家属发放了80万救助金。另外,分别为程明的年迈母亲和年幼女儿各自追加10万救助金。

    

    1楼 2009-10-4 15:34:44
20505924
加为好友
发送信息
注册 2009-10-5
重庆近段打黑很历害啊。这种的人应该好好奖励     
    2楼 2009-10-5 10:36:11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1 篇,   [<<] [1] [>>]
精华帖子 | 撤销精华 | 置顶帖子 | 撤销置顶 | 锁定帖子 | 撤销锁定 | 加入收藏夹
快速回复  
粗体斜体下划线左对齐居中右对齐超级连接email连接插入图片flash动画插入代码引用内容
内  容: *
图  片:
验证码: *
122.114.192.228  登录 | 注册 | 忘记密码
 
 最新公安国安问答
我要咨询
 
  ·非法倒卖雷管数百万枚
  ·涉嫌故意杀人
  ·公安部门泄露我的隐私
  ·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何犯罪
  ·公安警察给在逃犯罪人员办理身
 最新公安国安帖子
  ·非法监禁他人是指?
  ·会泽“禽流感”何以根治
  ·[原创]河北清河假记者王淼王
  ·印度打到了中国家门口,被中国
  ·内蒙古通辽亿利沥青
  ·[原创]南县110拳打脚踢受
  ·高沟村蓄水大坝租给铝厂倾倒有
  ·内蒙古通辽亿利沥青有限公司,
  ·谁来救救我的母亲?谁来救救我
  ·周山村村支书私刻财务章骗取国
 
Power by http://www.5law.cn/post   Bbs-Bar V3.1 BEAT 投诉电话:0371-63691829 非法贴子投诉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