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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的东台房产局 叫我如何能信你 举报人:刘宝沂 男 年龄:45岁,住址:东台市东进北路三建大厦4号。电话:0515:85983976。 被举报人:东台市房地产管理局(下称房产局) 事由:作虚假房屋产权登记 被举报人:东台市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东台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单位,下称评估公司) 事由:作虚假资产评估 事实与理由: 2000年12月28日,东台市江东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企业,下简称江东公司)与东台市驰东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计6名股东,均系自然人,本人为股东之一。下称驰东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有书证),约定将原位于东台市北关北路21号江东公司所属的临海酒家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出让给驰东公司。2001年6月2日,驰东公司获取受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书证。至今,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仍为驰东公司)。2001年6月22日,为办理房产证所需,驰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宝池私下代表驰东公司再次与江东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有书证),再次约定将原临海酒家全部房产共661.4㎡转让给驰东公司,交易价17万元。不料,2001年7月9日,房产局在核发该产权证时,未经任何变更、受让、转让等程序,无故将房屋产权人确定为刘宝池,且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积突然增为791.81㎡(有书证)。很明显,这是一起典型的房产面积造假案,严重侵害了驰东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2005年,因城市规划发展需要,该处房屋拆迁前,房产局下属的评估公司在未有任何评估委托的情况下,将原出让总价仅为35万元(其中,房产17万元、土地使用权18万元。有书证)、且土地使用权人至今仍为驰东公司的房产,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虚假评估为333万多元(有附件),从而为刘宝池侵吞333万多元的拆迁款提供了便利、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这份虚假评估单,既没有评估师签名,也未署明评估时间,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评估规定,且这份评估单中所列的价值75万元的小型旧中央空调及8万多元的大理石等物品根本不存在(有书证、人证)。根据举报人市场调查,现新安装600多㎡面积的中央空调也仅需10多万元。请看现在社会黑暗到什么程度!仅35万元的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房产、附属设施),空调一项就评估为75万元,且评估前刘宝池已私自将空调拆下来处理掉了(有证人证言),明白人都知道这份评估单存在多大的水分。2005年,东台市政府拆迁评估执行文件显示,该地段沿北关路的土地拆迁评估价为1070元/㎡、砖混结构房屋500多元(有书证)。2008年7月,因拆迁补偿款归属、分配等问题,拆迁人苏中建筑装饰材料市场(下称苏中市场。本人为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刘宝池发生争议,并申请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本人与代理人---盐城正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浩到房产局查询该处房产的登记情况。房产局档案管理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推诿搪塞,让人不得不怀疑这里面大有文章。在2008年仲裁审理过程中,刘宝池出具了一份由房产局出具的内容为刘宝池与江东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书证)。该协议实为房产局提供的假协议。一是协议签字生效日期与国土局提供的驰东公司与江东公司买卖协议签字生效日期为同一日,江东公司同日内一房二买,严重违背常规,且江东公司事后仍依原协议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驰东公司(至今土地使用权仍为驰东公司,有土地证为证);二是协议中未注明转让、受让房屋的面积及土地面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不具备、标的物状况不明,如此转让、受让,岂不可笑?三是房产局提供该份假协议的实际时间为2008年下半年,房产局却将提供时间虚写为2005年5月8日,背后缘由不得而知。2009年7月30日,举报人到江东公司查询,2000年7月30日江东公司会计事务所的评估报告显示的房屋面积为661.49㎡、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85㎡(有江东公司出具的的证明;原临海酒家负责人杨家录、会计翟室荣当时对旧中央空调等资产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 综上,房产局、评估公司在房屋产权登记、权属变更、资产评估过程中,擅自变更受让人、房屋面积造假、提供虚假不实、严重夸大的评估报告、提供虚假买卖合同、无故拒绝利害关系人的查询申请等涉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拆迁人、驰东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反常的行为背后必有深层次的原因。举报人请求政府、纪检等部门从严查处上述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部门正本清源、撤销虚假登记(房屋产权证号:02402500)及虚假评估,还事情以本来面目,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以上举报,件件属实,均有相关证据证明,本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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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9-10-24 11:3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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