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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央视巨错猪流感一词使农民至少损失11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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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巨错猪流感一词使农民至少损失114亿元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光治,男,汉族,生于1984年8月,四川省泸洲市叙永县,联系电话:0830-6645027 被告:中央电视台 请求事项:要求中央电视台赔偿农民114亿9540万元的经济损失,惩罚性赔偿1元,公开给农民道歉。 事实和理由: 被告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2009年3月8日中午时段新闻:“一种猪流感病毒正在引起世界很多国家的恐慌,这种病毒源于猪体内……….”。由此猪流感一词正式出现,并快速被多家地方电视台,平面媒体,各大网站迅速转载,此后央视天天都在用猪流感一词来播说相关新闻(具体包括央视一台、央视二台、央视四台、央视新闻频道),在央视的推波助澜之下,猪流感一词几天内传遍中国大江南北,街头小巷,因前面加了个猪字,及央视传这种病毒源于猪体内,迅速引起人民对猪的恐慌对猪肉的畏恶,人们谈猪变色,更不要说买猪肉吃,农民毛猪出卖价迅速从之前的均价6.8元/斤降到4.7元/斤的均价,平均每斤少卖2.1元,并持续了近两个月。中国农民平均每月出栏生猪约2380万头左右,均猪约重230斤,以上数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管方网站。照此保守计算就算一个月农民就损失23800000×230×2.1=11495400000元,(114亿9540万)。 理由: 一: 被告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官方新闻媒体,在播报新闻时理应采用科学、准确、不让人生产误解和不对人民产生财产损失的名称,央视在自己都没有搞清楚是什么病毒的情况下,冒然就用猪流感一词来定之。并且还说这种病毒源于猪体内,由此让人们对猪肉怕而远之,导致猪肉价格速降,为什么当时不称末知流感呢?或者新型流感?这点中央电视台范下严重的认知错误,而后查明与猪风马牛不杆,没有丝毫相联,完全不象被告央视3月8日说的那样这种病毒源于猪体内,对此被告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被告从3月8日到5月1日这54天里,央视各台各档新闻栏目每天轮翻采用猪流感一词大肆播传相关新闻,造成举国上下对猪恐慌,北京当时没有一个人敢吃猪肉,由此产生对农民的损失。这点勿庸质疑。直到5月1日中央电视台才把猪流感一词改成H1N1型流感,猪大冤共计54天,为什么没有提前更改呢?难道没有看到社会的反应吗!对此中央电视台的相关人员范下严重失职罪。 三:被告中央电视台作为文化、思想、知识、悟性的精英平台,难道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个“猪”字将给养猪农民带来巨大损失吗?在此问题上央视范下严重意识错误,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央电视台对农民的漠不关心,和极不了解,事后也没有给受损农民赔礼道歉。 因此原告认为导致农民至少损失的114亿9540万元,应全部由中央电视台承担赔付给受损农民。并公开向农民赔礼道歉。为防下次再发生类似事件惩罚性赔偿1元。 此致 原告:陈光治 2009年12月2日 附:1.本诉状副本一份; 2.证据4份来自管方和正规网站提供的,有关上述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管方网站 中国畜牧兽医展会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网 啊里巴巴商品价格网 以上网站均可查得相关证据 3.农民作证材料153份。暂交,待审时提送。 司法机关应排除外界干扰,依法公正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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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9-12-4 13:2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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