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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解放区民二庭刘同智违法办安,贪赃枉法。咋就没人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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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民事离婚案。她在03年秋有外遇和第三者带这孩子跑到郑州。期间又和第三者生了孩子。现也4岁。她在07年8月起诉我离婚。我想我的孩子在那生活的很受委屈。因此,我同意离婚,但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法院的刘同智和原告串通一起商定。如果要孩子就不判,拖死我。显而易见!我还要成家。她和第三者已有孩子了。她不怕拖。 因此民二庭刘同智从07年8月至今就开了两次厅,再也没下文了。 民法规定离婚案简易程序是3个月结案。刘同智这样搞属于违法办案,我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都不见成效。 刘同智有的诡计是: 其一:拖延办案。增加我的诉讼成本。浪费我的年华。在精神上摧残我。 其二:装疯卖傻。明明是她有外遇,是过错方!我财产啥都不要,也同意离婚。就要孩子的监护权。就这刘就拖我两年多。 其三:逼迫引诱。让我说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大家说说,刘还有没有公理和良心! 我也不知道刘为啥要这样?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啊!谢谢! 我听说他一向办案贪赃枉法。 以前谁在他那办过冤案。请与我联系。我们联合起来去北京告他!我都不信正义战胜不了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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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9-12-13 18:2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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