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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州古塔区人大主任齐明无视党纪国法以权压法违法违纪腐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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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州古塔区人大主任齐明 无视党纪国法以权压法违法违纪腐败问题 人权不可侵犯! 人权是不可侵犯的,国家和政府有义务保护人权! 现实中人权受到侵犯,而对人权最重要的威胁正是来自权力的滥用。 任何权力机构的任何领导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害公民的合法权利,造成企业法人名誉权、财产权受到损害,任何侵权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 锦州市古塔区人大主任齐明作为重要权利部门领导是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即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然而,锦州古塔区人大主任齐明以权代法,实施报复,侵权陷害,违法违纪。齐明何以依法监督是否“违宪”违法?是否能严格依法办事?又何以体现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锦州市古塔区人大主任齐明 /大胆无视国法 /大胆“违宪” /大胆侵犯人权 /利用职权搞“权利个人所有” /利用职权搞“利益个人所有” /利用职权“渎职,玩忽职守” /侵害企业合法利益 /侵害企业法人名誉权 /为黑社会恶势力做保护伞 齐明与社会不法分子、债务人刘伟多相互串通勾结,恶意策划操纵,实施陷害,直至今日仍然在实施着对企业法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有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认定整个案件的全过程纯粹是齐明制造出来的,也是齐明和债务人刘伟多相互勾结的违法行为所致。齐明是造成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齐明拿着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利谋取私利、知法犯法、互相勾结串通一气,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组织有阴谋有目的的联手制造了又一起发生在和谐年代法治社会的惊天恶性冤案。 眼下,在齐明的干扰阻碍下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法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尊重和维护。已生效的法院终审判决下达四年之久仍然没能依法向债务人刘伟多执行。 齐明身为古塔区人大主任长期以来利用职权破坏经济发展秩序,以言代法,以情枉法,干扰阻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包庇纵容债务人逃脱法律责任,齐明违法行为其情节相当严重,给国家利益、人民财产造成巨大金额损失。债务人刘伟多在齐明的保护伞下公然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并盗窃大量物品,目前已逃到国外定居,躲避法律追究。 齐明违法违纪事实: 在2005年债务人刘伟多以欺骗手段在一分钱没交付的情况下承包了我方企业投资千万元资金的酒店,所欠承包费100多万元;2006年8月14日我公司在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刘伟多欠款一案,于2006年10月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伟多应给付所欠我方企业的所有欠款及利息,但是截至目前为止一百多万余元至今分文未履行,判决下达后刘伟多便与锦州市古塔区人大主任齐明串通勾结。足够的证据表明齐明为刘伟多开始实施行骗非法利益而妨碍司法公正,同时对我方企业法人实施打击报复。(因齐明同居女ХХХ在我方房地产开发动迁工作中因动迁补偿问题与我们产生过矛盾)。 刘伟多本人对外大肆宣讲: “齐明是我的好哥们,公检法只要有齐明说一句话没人敢不听,因为齐明是古塔区主管公检法的,有权监督公检法部门工作,可以任意随时找他们麻烦,你说有谁敢不听齐明的话?我欠钱可以一分不还,我还得收拾她”等一些言论。 齐明当众说:“我就是法,我说谁有罪,谁就有罪”。 债务人刘伟多在齐名的保护伞下,并且齐明为刘伟多出谋献计,帮助刘伟多向公安机关提供伪证,陷害企业法人。2005年以抹账抵部分欠款给我方的一台丰田吉普车,在我公司使用期间被刘伟多以借用几天为由骗走,长达一年之久不见踪影,于2006年8月4日发现被他骗走的丰田吉普车停在大笨猪酒店附近,我方企业法人到管辖派出所提出要求协助看管此车同时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刘伟多偿还欠款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06锦民三,初立宝字第154号民事裁定查封了刘伟多实际占有的车牌号为辽ABB238丰田吉普车,该车登记在第三人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名下,但车权已属刘伟多所有,此车是双方互换的车辆,在法院将此车查封后齐明利用职权帮助刘伟多与车照登记单位暗地串通勾结向法院出具证明表明车是单位借给刘伟多使用的,并以车权单位名义向法院提出书面查封异议,要求法院对此车解除查封。 /2006年8月23日法院通知车登记单位与我方一同到达此车查封地点解除对此车的查封,但车登记单位放弃了对此车的看管,法院要求我方在解封裁定书上签了字,车由我方(债权人)保管。 然而债务人刘伟多与齐明共同对我方企业法人施加陷害,隐瞒以车抹账抵部分欠款的事实,并且向公安机关报假案说是他借用的车丢失了。由于古塔区人大主任齐明为债务人刘伟多做后台导致公安机关将法院判决下达后的民事纠纷案升级到刑事案件。 /2006年12月23日在中级法院执行刘伟多给付欠款一案中,我方原告债权人已取得终审判决并在执行当中,然而在古塔区人大主任齐明的授意下竟然授意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对我方公司法人立案侦查并实施抓捕。 中级法院执行厅以先刑事后民事之说停止了对债务人刘伟多的债务执行。 公安机关派专业刑警多人对此事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取证、核实并记录在案。所有证据表明我方企业法人没有盗窃,没有犯罪。当锦州市古塔检察院认真审理此案后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公安机关于2009年2月撤销<刘伟多举报盗窃一案>立案。 从中看出 2006年11月2日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的天经地义的事。 真理被齐明与刘伟多任意践踏,债权人在法治社会被“合理合法”的侵害。“利中有利”“益中套益”,先是欠账然后是报假案、侵权陷害、共同陷害;无辜的债权人是受害者!是合法经营多家企业的法人!需要权利机关给予公正的法律帮助! 齐明违反人大选举相关规定 齐明恶意压制人民享受宪法的权利,扼杀宪法赋予人民的一切权力,大肆打压民权、民言、民意。古塔区人大代表的产生操纵在齐明一人手中,其中例举一事2007年齐明为婚外同居女张某提名为人大代表,据了解张某户口所在地为太和区。所经营的企业座落于凌河区,却在古塔区当上了人大代表,显而易见严重违反了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必备条件及相关规定。 齐明的行为是对共和国宪法的严重犯罪,国家权利部门的“权力个人所有”表现为他一人说的算,“利益个人所有化”并不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开展依法监督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连神圣的选举都在他的精心策划下操纵,“选举大会”投票只是走一走过场而已。选举权是否被歪曲践踏,强奸民意现象望上级部门领导深查。 关于我方企业法人现在处境和企业状况 面对强权我方企业法人不得不采取四处躲避态度,致使无法正常出面处理公司和企业日常工作事务。 在我方企业法人人身安全、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达四年之久时,掌管多家企业由于长期不能及时出面处理日常工作业务,而面临倒闭破产,几百名员工被迫解散失业。在2006年我方获得中级法院对我方告诉刘伟多欠款一案的终审判决书长达至今四年之久的时间里,债务人刘伟多分文没有履行给付欠款,又盗走我企业大量物品现已逃到澳大利亚定居,我方企业投资千万元资金的酒店被毁于齐明以权压法行为有计划有意谋所造成的。而债务人所属的大笨猪酒店及壁虎公司却正常经营正常受益。齐明直至今日仍没有停止对我方企业法人的侵害,企业破产,几百名员工被迫解散面临失业。面对黑社会恶势力对家人不断恐吓,我方企业法人举家搬迁,背井离乡,上有七旬老人需要照顾,下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培养,四年多来数以亿万元的巨额损失,企业信誉、人格、尊严、生存权利收到了非法的侵害。 在我方企业法人的人生经商档案中,从未有过任何违法记录 所经营的企业每年给国家纳税百万余元,连续多年被评为纳税超百万元光荣企业,企业法人担任市政协委员、中国民族经济对外合作促进会副会长。多年来我企业安排下岗就业人员数百名以上。齐明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是国家利益的损失,带来众多无辜人员无法弥补的伤害,更带来的是人们对党的领导干部一次深刻的考问! 中国的司法制度不断改革,我们毕竟生活在法制社会,违法违纪分子终究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我方企业和全体员工及被迫解散人员,面对无法生存的现状将以性命的力量来追求公正的精神。用法律的武器声讨齐明所犯下的罪恶。追究因齐明违法行为给我和企业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的赔偿并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相信公检法应当保护正义。 我们相信上级部门领导会对齐明违法违纪侵权行为进行彻底清查的。 我们期待着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判决 我们期待着拨云见日重见光明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我们强烈呼吁中央纪委、监察部、省人大、省纪委、市人大、市委清除齐明违法违纪腐败分子,依法严惩像齐明这种掌握重要领导岗位权力的害群之马,并将齐明清除党内,纯洁我党领导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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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9-12-23 10:3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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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9-12-25 17:4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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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60.23.22.* 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让他也尝尝没有工作,回家没饭吃的日子,老天啊你开开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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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9-12-25 18: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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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明的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齐明利用权力为黑社会不法分子服务、为私谋利、就是罪!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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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9-12-25 18: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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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官是好啊,像这样的黑官损坏别人还能捞到钱。简直无法无天的嘛。真自在 上面还不管这样的败类。他真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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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09-12-25 18: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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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诀书是神圣的,执行生效的法律判决是天经地义的。 报假案 出伪证 侵权陷害 难逃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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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09-12-25 18: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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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案件、不难想象一个企业法人遭受这么大人身名誉伤害、一个企业遭受巨额损失、这个败类怎么还能在受损失一方插上一把刀呢? 公正的法律,法律的公正,如何体现??? 不要放弃手中的权力,对齐明这种败类要求上级机关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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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2009-12-25 18: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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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渎职犯罪,依法治国!严惩贪官污吏,体现真正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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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2009-12-25 18:2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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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起痛心的冤案、一幕人间悲剧!冤案可以将人逼死,可以将企业破产,可以让更多的就业人员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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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9-12-25 18: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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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种人赶紧撤职查办,还留在那占好人地方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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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2009-12-25 18:2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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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2009-12-25 18: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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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真理和谬论之间绝不允许像刘伟多这种赖账小人做宠,更不允许像齐明这种掌握国家赋予的权利却破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给国家利益、人民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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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2009-12-25 18: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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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该去中央电视台法律时空,焦点访谈、社会与法,今日说法等节目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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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2009-12-25 18:2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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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次案件中可以看出,是一起明显带有蓄意欺诈行为的,呼吁各部门领导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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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2009-12-25 18:2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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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机制的某些领导存在的让百姓无可奈何的腐败问题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希望各级领导应当了解真相,希望有正义感的人们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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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2009-12-25 18: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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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大家们都来看看,这事多严重啊!怎么4年多还没人管啊!还有没有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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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2009-12-25 18: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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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赶紧帮人家处理此事,这么多年被陷害恐吓,这叫齐明的还人大主任呢?我看就是一纯粹黑社会!顶着为民做主的幌子欺压迫害老百姓,这种害虫就得树个典型好好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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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2009-12-25 18: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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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大家的看法,对这种人决不能姑息养奸,尤其是相关司法部门要听听民众的心声,查处齐明、刘伟多这些社会垃圾,不禁要足够的重视,还要重点处理,给老百姓们一个公正的交代。要不今天是迫害这些人,明天不一定谁就要遭殃了呢?希望政府部门好好处理此事,也让我们群众百姓放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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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2009-12-25 18:2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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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话,党内司法机关中败类不清除出去,我们普通百姓还怎么生活,这不谁当官谁说的算吗?国家要是这样还怎么发展?还怎么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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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2009-12-25 18:2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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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官员的行为要受到民众的监督 象齐明这种人一定要清除党内领导队伍! 仅仅一个区人大主任竞然这么胆大妄为? 要是官在大一点,真是难以想象他能干出多少伤天害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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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2009-12-25 18: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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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后为之震惊、人大主任手中权力是人民给的本应为百姓服务、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齐大主任却伤害百姓的利益、加害企业法人及员工、迫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犯下滔天罪行、应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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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2009-12-25 18: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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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是在包公时代,就应该游街示众,用狗头铡给他铡了,让他还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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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2009-12-25 18: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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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齐明这种土豪劣绅,这座压在人民身上的大山!我们要翻身农奴把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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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2009-12-25 18:3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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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一定要严惩,社会才能稳定发展,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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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2009-12-25 18:3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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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真让人心寒啊!人民给他的权利,他居然用在帮助这种坏人的身上,真是老天不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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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2009-12-25 18:3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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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人大主任”?和这头衔咋越看越不配?难道那“人”是指坏人、不法分子?这齐明有文化没啊?自己头衔都没理解明白,白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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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2009-12-25 18:3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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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他干的事简直和他那职位不相称!正好反着来的,你说你在位期间没啥建树也就算了,还敢打击报复摧残老百姓?真是言语都不能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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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2009-12-25 18: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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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社会的败类,国家的蛀虫,他把一池清水都搅浑了,应该把他清出去还我们一池清水。给社会一个纯洁安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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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2009-12-25 18:3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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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太让人生气了,官匪勾结把一个好好的企业搞的停业,那么多员工都没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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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2009-12-25 18: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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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现在生活压力多大啊,那么多人被逼下岗了,家里生活负担就会加重,他这一违法会影响多少个家庭啊你?简直泯灭天良!黑心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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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2009-12-25 18:4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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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看这人像电影里的日本鬼子,真他娘了恶心,狂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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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2009-12-25 18:4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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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2009-12-25 18:4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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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2009-12-25 18:4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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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被迫失业的员工全部到齐明家里吃住去,是他让大家没有工作的,那就让他养大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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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2009-12-25 18:4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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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2009-12-25 18:4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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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嘛?当初怎么选上的?这人欺骗群众的手段挺高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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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2009-12-25 18: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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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2009-12-25 18:4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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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是国家权力关、是监督执行部门司法不公等工作的、如果人大主任违法还怎么体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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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2009-12-25 18:4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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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就堵他家门口,让他自己亲眼看见自己做了什么缺德事,让他在大家面前抬不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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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2009-12-25 18:4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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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2009-12-25 18: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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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明的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齐明利用权力为黑社会不法分子服务、为私谋利、就是罪!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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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2009-12-25 18:5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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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让他也尝尝没有工作,回家没饭吃的日子,老天啊你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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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2009-12-25 18:5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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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2009-12-25 18:5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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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现在的司法机关太黑暗,不知什么时候能见到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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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2009-12-25 18:5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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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好多天了吧,这个帖子我一直挺关注呢?怎么还没有人出面解决呢,着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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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2009-12-25 18: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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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到大家都关注的问题了,齐明这个败类必将等侍着庄严审判!!!人民会把他送上审判台,正义的审判会将这个以身试法的执法者齐明绳之以法!也为世人敲响了长鸣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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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2009-12-25 18:5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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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帖子,特别是领导部门的,给领导们都好好反思一下,如何做好本职工作,真正的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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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2009-12-25 18:5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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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2009-12-25 18:5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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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可以管他的部门就没有一个出面管管的吗?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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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2009-12-25 18:5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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