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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浏览:11888 回复:2  
syhr9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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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http://www.gov.cn/jrzg/2009-12/04/content_1480466.htm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和实施,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变当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根本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近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队伍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作风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有些小事酿成大事。这不仅不利于干部自身成长,而且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意见》分4个部分14条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切实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教育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感,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完善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强示范教育,突出个性化教育,敢于并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通过谈话、函询或者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整合考核资源,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个人述职述廉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上级党委(党组)成员要坚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有关情况。做好任前核查工作,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畅通干部信息渠道,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的机制。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约束干部。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度。对基本素质较好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干部严肃问责。同时,要妥善做好被调整干部的相关工作。
《意见》要求,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好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干部严格管理。同时,要建立干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学界专家:

政府机关干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7名信访人向辽宁省信访局网上信访举报投诉,请参阅以下省信访局回复意见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7名信访人于2009-4-12 15:13:59   向辽宁省信访局举报标题为:举报沈阳市皇姑区政府出具投诉伪证。
编  号:200900000698  
事 发 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庐山路3号皇姑区政府院内

点击连接网页参见辽宁省信访局网络举报投诉内容;
http://218.60.146.197/view_mail.asp?xfsxbh=200900000695&DepartNo=001000000
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09年4月13日转送至沈阳市信访局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卞珂等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信访问题我局已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转送皇姑区信访局办理,请与转送单位联系。谢谢!
     根据沈阳市信访局回复意见,要求皇姑区信访局办理。
  今日是2009年12月23日 ,沈阳市皇姑区信访局李清杰等人,没有对7名信访人信访事项,给与办理。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时限,皇姑区信访局已经构成,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超信访时限169日。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至今,沈阳市皇姑区信访局没有给7名政府机关干部,解决任何信访事项。  
辽宁省信访局出具回复时间2009-4-12 15:13:59 标
题为《沈阳市皇姑区政府出具投诉伪证。》一文。没有出具政府机关干部递交信访事项,延长信访事项任何理由。
因此,信访人没有任何理由向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合。沈阳市皇姑区信访局这一做法,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 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皇姑区信访局已经构成违法行政、渎职侵权、违规、违纪、违法。在纪律、监察部门严查之内!!!依法治国人人平等。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2009年4月12日——2009年12月23日,沈阳市皇姑区信访局,超国务院信访规定时限169日!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干部

卞珂  孙成福 刘军 葛秀芹﹙女﹚郑静文﹙女﹚王代红﹙女﹚李志远

                                                            2009年12月23日


    

    1楼 2009-12-23 10:46:50
游客
125.42.50.*
 
我是河南省安阳市滑县赵营乡赵营村的我们这里把耕地当商品地买卖无人关,想入党员没三千五千的不能入。乡里面为了应付上面检查把党员名单胡乱填人,名单的人数三分之一的都是假的。没人关啊希望有关单位能突击查一下,,,,,,,,,,     
    2楼 2009-12-23 16: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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