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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亲戚是河南省信阳市的人,于2007年至2008年5月在广东揭西县架设通信电缆,工作时间未满一年。在2008年5月的一天下午,在通信电杆上安装时。从电线杆上摔下来,导致脾肾受伤!左右小手臂被烧伤,后经医院鉴定,属高压电击伤!事后,曾找广州市天河区劳动局和揭西县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均因证据不足而导致劳动局未给予认定。受伤后,先后在揭西县人民医院和广州市南方医院进行医治。于2009年二月前期治愈后出院。期间医药费已由包工头垫付,后期治疗至今还未进行,出院后包工头与伤者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均因数额差距大而没有结果。于是伤者于2009年5月份请律师,向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被告有小包工头、揭阳联通公司和北京中富广州分公司。我方起诉赔偿金额要求为50万元(该伤者由商城县人民法院委托信阳市的鉴定机构鉴定为二级伤残)。起诉后揭阳市联通公司派法律顾问到商城县人民法院,说该工程让有资质的公司中标竞走了(并没说中标公司名称),而与他们无关。北京中富广州分公司未到庭,只寄来了一份答辩状,称他们公司未中标,并寄来了一份涂抹了中标公司名称的中标书。而据此律师和法院就将上诉两被告撤诉了,当事人并不知情。2009年10月法院开过一次庭,也只有小包工头到庭,法院也没做判决。期间法院和律师没有调查取证也没有对该标书所记公司进行确认。开庭后,法院和律师多次给当事人做工作要求私了,要求十几万私了!并威吓当事人,法院只判小包工头赔偿,与那俩被告无关。如果小包工头跑了,你一分钱都拿不到。当事人在无赖之下于2009年12月31号下午,接受了19万的调解协议。但钱至今还未拿到,法院要求小包工头于2010年1月20日前付清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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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1-1 1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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