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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产权房子纠纷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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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在原单位买了一套住房,当时签订购房协议时承诺可以办理可以办理集体房产证,2004年,单位又要和我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协议,此协议上告知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我在单位工作,房子已装修并以入住,迫于无奈和单位签订了04年这份协议。05年底,因工作问题我被迫离开此单位,房款是分期付款给单位,离开时还欠单位部分房款,后多次找单位协商想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但单位加价,经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09年4月份,协议到期。原单位以我未履行协议执意收回房子。直到12月份,这期间我又多次找单位协商想再次交付剩余房款,单位还是不接收。09年12月份单位又将此房子转卖他人,2010年1月,未经我本人同意,单位私自撬开房门,并更换门锁。鉴于此问题,怎么解决,请大律师给予帮助! 备注:此房子无房产证,只有和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 如果我想起诉原单位,是否可以胜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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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1-6 16:5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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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房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所建房屋使用的是集体土地。而是未经有关部门规划批准,建房手续不合法。这种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你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因此无效。单位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你的一切损失。尽管房屋的所有权有瑕疵,但你的合法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单位未经你允许私自撬门,并将该房卖与他人,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要求要回房屋,或者由单位赔偿你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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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0-1-13 9:4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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