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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待遇父母赡养问题有待改进,造成再婚家庭走上离婚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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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响应党的号召,农村也是“只生一个好”,党员带头办理“独生子女证”;但是二十年后,由于丧偶,造成家庭不幸,不得已重组家庭,而如今在农村土地的占用与拨款问题上再婚双方虽均持有“独生子女证”,但却享受不到国家的优惠政策,面临离婚危机! 我省对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有文规定: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由于丧偶才再婚,双方均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无论是从情理上还是国家惠农的原则上来讲,都理应享受独生子女待遇,按照二人份分给。但此次,计生办却并未对再婚家庭的独生子女采取任何优惠措施,从而影响大量再婚家庭的内部和谐,不得已走上离婚道路。 因是政策弊端,造成不和谐现象,特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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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1-11 21:4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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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独生子女导致家庭内部矛盾?小矛盾大概有,可是居然要到离婚的地步?计生办的问题?还是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陈腐观念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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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0-2-17 14: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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