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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屡次浴池行窃 叛逆违法终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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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不满20岁的马某,因从小不善与家人沟通,养成了叛逆的性格,终日流浪在外的马某终因屡次行窃被当场抓获。1月20日,马某因犯盗窃罪,被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获刑后,马某追悔莫及。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9年2月16日12时许,被告人马某在道口镇道口宾馆女洗浴部,将孙某放在洗浴衣柜内钱包里的1500元现金盗走。 同年4月22日13时许,被告人马某在道口镇红一澡堂洗浴部,将李某放在洗浴衣柜内的一部大显牌手机和钱包盗走,钱包内有现金400元。经滑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手机价值504元。 6月7日上午,被告人马某在道口镇道口宾馆女洗浴部,将王某的手提包盗走,包内有现金300余元、300元华联超市代金券、200元万家福超市代金券、200元浩创美食城饭卡、700元加油卡、500元浩创健身卡以及医疗卡、邮政储蓄卡、靓影像条、身份证件等。 8月20日左右的一天,被告人马某在道口镇道口宾馆女洗浴部,将焦某的手提包盗走,包内有现金700余元、海尔手机一部及证件等。经滑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手机价值427元。 8月30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马某在道口镇道口宾馆女洗浴部,盗窃王某洗浴衣柜内的财物未果,被当场抓获。案发后,全部赃款赃物已追回,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马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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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1-22 17: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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