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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在犯罪事实面前办案人员乱作为、不作为带来伤害-同样的伤害、同样的犯罪伤害之后再升级伤害 09年12月16日被人打晕后,将我财产公然在快车道上抢走的事实----本人不知这起从08年就开始的无端人身、家庭、经济等的无有法制的伤害要延续到何时?带来的这些直接刑事案犯造成的伤害要延续多久…… 09年12月16日中午我被一外号叫肉丝的人以谈生意为由,将我骗至中州大道店名叫【特味苑】的饭店内,在他们提前预订好的包间【荣华厅】后,突然冲进十几个社会气特重的年青人,这时叫肉丝的人突然将我手机夺走而后控制我自由并用各种欺辱性的话语对我进行辱骂、并拿出我家属照片与社区手机照的像,称如果不老实的话:1是家人会出事2皮肉也要多点囗子。就这样他们边吃饭边恶毒地对我恐吓;大约一点半左右,吃完饭的此一伙在肉丝的示意下拿出早准备好的一张抵押协议,叫本人在上鉴字,內容基本是将我的本田轿车给他们,借用的理由仍和08年所发生的一样,我不愿意他们就动手打我,在如此胁迫下本人只有在协议上签了字;接下来我被这十七、八人围着走出饭店,因停车场有保安人员,他们怕今后会有人指认出,所以装出很友善地与我说着话,有肉丝带着三人坐在我的车上,并按他们的指定路线行驶着,车行至到中州大道与水上乐园十字路口时,肉丝叫我左转,我不愿意仍然直行着,这时肉丝一把将钥匙拨下,不等车停,他们前后跟随的车上下来十几人,在马路正中央快车道上对我一阵拳打脚踢,其中一个高个稍胖穿白夹克的凶犯,手拿一个水杯连向我头上击打,我被打晕后什么也不知道了;不知过多长时间我醒后才看到叫肉丝的凶犯驾驶着我的车辆,我在后排坐与前排坐中间地上躺着,有几人用脚踩着我不叫我动,不一会儿车停下在他们翻我车内物品不注意时,我随手将他们出饭店后才还给我的手机打了110报警,并对他们的现场犯罪行为进行录像,他们听到我报警后,肉丝叫他们赶快离开现场,他自己却打电话告诉他打电话的对方我报了警等情况,给他打电话的对方做了汇报似的,接下来叫肉丝的凶犯做出的行为超乎想象,先是打开车门将他手中的刀放在我车内,接着又按刚才他通电话时对方给他留下的电话拔打,接通后听说话好象是哪个派出所的电话,随后就离我很远怕我听到什么似的;接下来就是110民警到场,紧跟着两民航海派出所民警也赶到,在我向民警说情况时,凶犯肉丝走过来当民警面说:何继武对你这样就不怕你告,管城辖区内杀了你也白杀;下午四时十五分左右来到航海路派出所,也无人理采,到晚上九点左右在我多次找带班领导反映和市局督察反映,又找到当晩带班所长才算是先去医院看病出了诊断证明和做了报案记录;那个叫肉丝的早在晚七点左右就回家了是民警给这位带班所长说的;接下来就是派出所和刑侦三中队,分局法制科邓科长的往返推诿、往返在这几个部门却无人过问; 至今事隔十天案件却在派出所多次交向刑侦三中和法制室定性时, 均被种种推诿理由不予受理,一连十几天的报案无果,就连他们这些犯罪人拿走的钱包內的现金、医疗卡、身份证、驾证等物品也无有追回,本人不知这起从08年就开始的无端人身、家庭、经济等的无有法制的伤害要延续到何时?带来的这些直接刑事案犯造成的伤害要延续多久; 凶犯将我打晕后,抢夺我财物竞然在众目之下、光天化日之下,况且在马路中间的快车道上实施的犯罪;却在凶犯离开现场和实施犯罪的录相、照片举证;医诊证据等罪证之下无法受案;这些也不知是凶犯本身就有的超越法律特有的权势;还是有外来帮助、保护、助长犯罪的因素起的做用,总之这些刑事案犯给本人带来的全部是滳滴血和泪的无比伤害和痛苦;法律尊言何在?请求公安部门本着惩恶扬善, 与不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基本原则,依法对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 決不能再助长此类犯罪的曼延了…… 符:举证材料 1:现场录像截取相 2:派出所转交刑侦不予受理照片 3:实施犯罪人员现场照片 4:医疗诊断证据 何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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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1-24 9: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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