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创]法治社会,村霸依旧 |
浏览:11876 回复:0 |
|
|
卫贤镇前屯村全体村民联名信 朗朗乾坤,普天之下还有无王法?全国上下不遗余力的惩治车匪路霸,为何在我村的附近还存在这些无法无天的为非作歹之徒?他们的违法行为令人发指,罄竹难书,为天理所不容,而他们却依然逍遥法外,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办事,惩治这些恶徒,还人民一个公道,还百姓一个清白。现将这些不法之徒的违法行为汇总如下: 2009年腊月二十九日,晚上8点左右,我村村民雷文周在村中道路上散步,以刘胜利为首的多名后屯村民到我村寻衅滋事,他们用棍棒将雷文周狠打了一顿,造成雷文周头部重伤,血流不止。后雷文周被我村好心村民送往医院,而这几条恶徒依然恶性不改,将我村的道路照明设备,宣传条幅等破坏殆尽,还用砖头将我村村民张喜胜、张喜顺、韩清民、宋法义等家的房屋玻璃砸碎,他们用石磙,大石块等将后屯到前屯的道路封死,不允许路人通过,还纠集多人来破坏我村正中央的供电变压器,后发现无从下手,就扬言对我村村民见一个打一个。 2009年腊月三十日,以刘胜利为首的多名村民又纠集一部分人到我村挑衅滋事。他们在我村几条主要道路上来回乱窜,并寻找各种无理理由来搞破坏,他们将我村的过年喜庆条幅撕烂,将我村村民张文花家门口的灯笼扯坏,将雷守方家的房屋玻璃打碎,雷守方被这帮闹事村民的嚣张气焰吓坏,躺到自家房顶。 2010年大年初一,中午十二点左右,以刘胜利为首的多名恶徒(大约十多人)到我村村民雷文江家闹事,他们携带铁棒,木棍等闯入房中,扬言要打断雷文江父亲的腿,要砸坏屋中的东西,并逼迫雷文江爱人赵爱华下跪,还恐吓其小女儿,对其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后来没找到雷文江及其父亲,他们见无事可闹,于是嚣张离去,随后他们又在我村其他地方殴打了我村村民雷守方,雷文峰等。我村村民出面调节 ,他们见激起民愤,才扬长而去。 2010年大年初七,下午两点半左右,我村村民苏全山骑摩托车从后屯村经过,又是以刘胜利为首的多名村民将其截住,并让他跪到地上,用棍棒殴打其头部和背部,直至其亲属到事发现场才将其带走,现在苏全山伤情严重,卧床不起。后来他们又殴打了路过的我村残疾人苏好文,宋殿堂等,还将其所骑自行车砸坏。 下午三点钟左右,我村村支书宋殿芳和几个朋友开一辆银白色面包车从后屯村经过,刘胜利等多人手持棍棒将车拦下,夺走车钥匙,并带头唆使他人强行将车门打开,将宋殿芳从车中强行拉下,并用棍棒拳脚殴打宋殿芳,致使宋殿芳头部、背部、腿部多处重伤,当宋殿芳家属到事发现场进行调解时,他们又丧心病狂的殴打其家属,造成多人受伤,民警到达现场时,他们也没有停止自己的不法行为,还极其嚣张的阻止民警调解。 为什么刘胜利这么嚣张?为什么在如今的法治社会还存在车匪路霸?从大年二十九晚上到今天,他们多次寻衅滋事,就是因为他有亲戚撑腰。1999年刘胜利醉酒驾车致使任屯学校两名上学儿童当场死亡,其本人逃跑,后其姑父出面,使此事不了了之。刘胜利就是村霸,整天无所事事,喝酒打架,拦截从村中过往的车辆。这样的为非作歹之徒在我国法治社会环境中居然能够存活这么长时间,我国的法律威严何在?他们有组织、有蓄谋的不法行为,难道他们是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他们拦路抢劫,殴打路人,无故挑起事端,寻衅滋事,视我国的法律尊严于不顾,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儿戏,这样的违法行为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恳请国家有关部门立即处理此事,否则极有可能在酿成村民群殴事件。 2010年2月20日
| |
|
|
|
|
|
|
1楼 2010-2-21 15:16:52 |
|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0 篇, [<<] [1] [>>] |
精华帖子 | 撤销精华 | 置顶帖子 | 撤销置顶 | 锁定帖子 | 撤销锁定 | 加入收藏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