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福庆,男,57岁,家住河南省登封市大金店镇南寨村四组。 反映大金店镇政府扶持的三里庄龙头企业‘三里庄面粉厂’厂长陈海涛,妻子韩麦然。多年来在政府的支持下,企业飞黄腾达,陈海涛以镇政府的名誉通过电视媒体大大力宣传,让群众集资,向全镇农民发出成信的旗号,大力宣传集资活动,在多年的宣传下,老百姓响应了号召,拿出了自己辛辛苦苦多年积累的血汗钱。以9厘的利润集资给了这个厂,群众的粮食也存入了厂。全镇的公粮都交入了面粉厂。企业越发展越大,后陈海涛被任命为三里庄支部书记,任命为支部书记后,镇政府召开了全镇各村,村以上的干部分议,作了个关于企业怎样滚动发展的讲话报告,陈海涛后来又发展了个大型养猪厂,越发展前景越好,厂里增加了几十辆车,形势越来越好。 后来为何原因,2007年企业倒闭,倒闭后数千名群众言论纷纷,开始去厂里要集资款。厂里不给,群众到镇、市政府 上访,镇政府为了保护三里庄龙头企业和小康村的名誉,让群众选出代表和陈海涛订下了还款协议,镇政府盖上了司法所公正大章作为鉴定人。五年以内还完群众的集资款,第一年还10%。第二年还10%,第三年还20%,第四年还30%,第五年还30%,群众认为有政府的章就相信了,2008七月还10%,2009年十二月一日还款时陈海涛失去了信誉,每人集资都是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款,要不出来,给集资户造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群众找镇政府、市政府、郑州政府、省政府,最后郑州市给两个月时间让镇政府督促陈海涛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结果两个月到了,只给群众兑付了3%,群众议论纷纷,即不按协议,又不给款,这叫什么满意答复?因此群众才去北京上访,下级又不解决不了,到北京信访局,我们按照保卫人员的安排,排好队等待接防,就在这时被当地驻京接防人员见到拉,我们十分不满,他们说:“象这样的情况回去后我们会给你们解决,不要在告了。”我们信以为真,跟着他们去了,到了驻京接待站有镇里的领导景振立镇长和登封领导给我们交谈,我们叙述了事情的经过,领导说::“回去解决。”结果回来后被关进武林泉招待所,个个审讯,说是违法的,长达三天的软禁,最后有两个群众又拘留了十天,我们到底违法在哪里?下级解决不了,我们只得向上级诉说,这也算是违法吗?倡导和谐、团结、保民声、保稳定,像镇政府这样的做法 ,社会能稳定吗?你们镇政府给群众鉴定的协议算不算数? 请网友们给我们大金店的受害群众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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