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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办电电业局预算20万 上级投资20万 群众集资8万 当时村委会财务班子保管侯保现 会计林长华 之书主任负责批 后来王太山说领导一杆笔 我说了算(保管员收3万元)王太山以办电名义大肆贷款 借款 具体如下: 村委总人口1340人 除两个村组还有1200人 每人集资50元共计6万元 乡农经站担保2万元 他贷借3次 共计1.1万元 贷民政局5万元 县扶贫2万元密封自贷2万元(条上是5万元磨山村2万元 桃园村1万元)欠电业局款没交够给停电 村组负责人不让他管了 村组负责人有按每人20元集资 合计2万元 总计26万左右 还有河工款2万多元 荒地税款4.8万元 香港回归时收群众的抢款0.4万元 买合作社房子款 取利0.45万元 驻马店运管局驻村工作队 救济款3千元 和衣被 已被发给群众 款钱被他王太山贪污了 群众反映已经10年了 乡党委书记保着 不让查账 后来反映到反贪局 涉嫌已经查出贪污 后来不查了 王太山身为支书利用手中职权 坑蒙群众挥霍集体财产 村委其他人员不见条不见钱 他本人则拿着白条子报账 我们举报到相关部门 各部门也进行袒护 不给我们见账 举报一次 反而有关部门帮助他做假账 我们举报到县检察院 他们刚查时间不长 就查到王太山贪污嫌疑 检查院突然不查了 既未对王太山采取拘留 也未有其他强制措施 群众敢怒不敢言 对王太山恨之入骨 多次上访 都无音信 我们该怎么办呢 是不是法律制裁不了他了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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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5-7 13: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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