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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办法可以同时要求工伤和交通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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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月下午13时35分许,某公司在村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员工A无证驾驶一辆工程作业翻斗车在施工道路下坡路段因车辆本身刹车系统存在问题,左向行驶时遇到避开障碍物时,车辆向右从受害人身上碾压过去,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救治,脾脏全部切除。受害人就职该公司时,无劳动合同,无工牌,无工资发放记录,无工牌,且入职才十几天,无其他任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也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后经了解,司机A与受害人同属于一个包工头,而且司机是包工头的哥哥,所以工地人员都是工头的人,没有办法取证。而且找不到工头与项目建设单位的任何关系证明。后经交警认定为司机A负主要责任。 以上案件存在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请教与咨询 1、此车辆为工地上使用的小型翻斗车,没有牌照,是属于道路运输车辆,还是特种设备车辆,如果是特种设备车辆,属于哪个部门发证。无证无牌,驾驶人和车辆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车辆是黑车,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证明该车与公司的关系,也没有办法证明工头与公司的关系,肇事司机没有赔偿能力,有可能造成受害方没有办法拿到赔偿。当时肇事司机提出,该车辆本身刹车系统有问题,而且是公司管理人员要他们开,是否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肇事司机或单位的刑事责任,可以判几年刑。 3、如果此车属于特种设备,到时起诉对方连交通事故都不认怎么办。 4、该案件发生在工地,可以同时追究交通和工伤责任吗,有什么办法可以使劳动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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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6-2 23:2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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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0-6-10 9: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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