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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新水平

中国刑事法律网 2010-12-15   来源:   编辑:
 
  当前,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集中体现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障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社会平安,还期待社会公平正义;不仅要求提供社会服务,还期待热情高效优质。政法工作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把政法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惠及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上来,实现民生与政声的共鸣。

  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

  社会平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平安是政法机关的职责所在,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近年来,秭归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总体和谐稳定。但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社会平安经受着严竣考验。一是以民生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移民问题、企地矛盾、利益纠纷、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矛盾时有发生,且少数群众法制观念、义务意识淡薄,利益诉求和表达方式不当,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增大。二是价值多元化使少数人思想迷惘,信念动摇,荣辱观错位,成为犯罪高发的重要思想根源,盗窃、抢劫(夺)、诈骗等侵财性刑事案件仍高位运行,且动态化、暴力化、智能化倾向明显。三是新的社会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对“社会人”管理还处在探索之中,流动人口、无业闲散青少年、涉毒人员、“两劳”回归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社会安全隐患较多,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给违法犯罪提供了空间和机会。受国际国内因素的相互影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同时并存,社会政治稳定面临新的挑战。

  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社会是否平安?人民群众不仅看政法机关说得怎样、做得如何,更要看自己的切身感受,看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此,政法机关要把依法打击和防范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平安的首要任务,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竭尽全力实现社会平安。

  (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县城为中心,在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上取得治安防控的新突破,带动乡镇集镇社会管控、相关单位守控、村庄巡控、边际部位联控,构筑全方位的治安防控网络。

  (二)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入室盗窃、抢劫抢夺、盗窃摩托车、诈骗钱财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侵财性犯罪,坚决遏制社会危害程度严重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黑涉恶团体犯罪。同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完善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工作体系,加强社会前端管理,努力铲除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土壤和诱发因素,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把平安创建措施落实到基层,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

  (四)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依靠党委政府从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社会公平体系建设入手,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化解纠纷;要善于发现带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以定分止争为目标,把解决问题、理顺情绪、关心帮扶统筹起来,多管齐下化解社会矛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村(居)委会专职治调主任制度,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的作用,规范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回访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主要是加强道路交通、危爆物品、特种行业、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随着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增强,社会透明度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公平、公正、文明、高效执法提出了热切期盼。对此,政法机关必须努力适应,准确把握。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队伍中出现的执法不严不公,野蛮粗暴执法说到底是缺乏正确的法治理念。因此,要把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以案判理”,“以案释法”形式根除性特权思想,切实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自觉用正确的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工作,进一步增进对群众的浓厚感情,真情服务人民群众。

  (二)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行为不规范是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主要症结。要全面实施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相,从根本上解决刑讯逼供问题;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有效解决办案不规范、执法随意性问题;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政法干警执法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上网公告审判处理结果,加大群众对执法权的监督;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增强干警提高执法素质的自觉性;全面建立执法档案切实增强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责任感;完善内部纠错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完善督查机制,维护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执法能力建设。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主要体现在能否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社会和谐。要抓好专业培训、集中培训、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要把提高执法水平的着力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上。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既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又要依法保障人权;既要做到实体公正,又要做到程序公正;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发生执法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政绩考核力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社会稳定为政绩;不能简单地以搞了多少项改革,开展了多少次专项行动为政绩,更要以为群众解决问题,促进公平正义为政绩;不能简单地以高压条件下的安全稳定为政绩,更要以保持社会长治久安为政绩。要以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调整考核评议指数体系。尤其要注重考核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政法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引导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管理的新期待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需求多样的特点,人民群众迫切期盼优质、高效、便捷、热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政法机关必须积极回应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工作。

  (一)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应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通过依法调节涉及“三农”问题的经济关系,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妥善处理涉及资源、环境方面的纠纷,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通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更好地解决社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查办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以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要方向,实现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制度和政法机关执法为其带来的实惠和优越。

  (三)加强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从防范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的要求。坚持“平等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防范其违法犯罪。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的管理与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加强对刑释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助工作,用真情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防范其重新犯罪。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治安、消防、道路交通、证件办理,报警求助等服务,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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