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包力 于瀛 通讯员 徐志勇)刑事案件频发,治安形势不容乐观。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近日,针对深圳依然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清醒地认清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全力维护深圳的和谐稳定。
根据市检察院的数据显示,2010年1至2月份,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2144件3348人,审查起诉案件2191件3765人,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两抢一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频发,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建立完善对重大刑事案件附条件逮捕的工作机制成为该意见强调的重点之一。据市检察院介绍,附条件逮捕工作机制加强了对少数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根据该工作机制,在发生严重恶性犯罪案件后,在法律的框架下,即使证据尚不充分,也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附条件逮捕,然后继续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不能达到证据要求的,当即撤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