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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国胜律师,男,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贾律师自从事律师 [详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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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刑事法律网 2009-1-19 来源: 编辑: |

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亲批举报信 本报资料图 马力 摄
“自曝家丑,这在全国法院都算是首次。”昨天,市高院首次向媒体发布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公布了自从2月27日以来,全市法院立案查处的一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案件。 案件多发端于吃喝玩和财上 市高院纪检组长乔娅介绍,今年初,市高院对重庆法院2003年至2007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绝大部分问题发端于吃吃喝喝、安排娱乐、接受财物上。推杯换盏之间,极易发生公权与私利的交易。也有个别法官认为当事人邀请,连饭都不吃似乎是不给面子,不近情理,只要案子依法办,其他的无所谓。其实正是这一次次的“交易”和“无所谓”,对法官的形象、司法的权威,乃至群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市高院院长亲批举报信 今年7月8日,市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全市三级法院46个院长的个人电子邮箱。到目前为止,全市法院院长邮箱共收到邮件2700余件,其中市高院钱锋院长收到1000余件。钱锋对所有涉及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一律交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到目前为止,由钱锋批转纪检监察部门的邮件共51件。这些邮件中,少数是反映法官违法违纪问题的,多数是反映审判作风、执行作风和工作作风的。 纪检组长接受吃请下课 某县法院纪检组原组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某某,先后三次接受一案件被申请执行人吴某的吃请,接受吴某所送人民币2600元,并为吴某向案件承办法官及相关庭领导“打招呼”,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某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某某,明知其弟担任该院审理的6件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不依法自行回避,参与了其中4件案件的审核,还参与了其中1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所在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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