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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国胜律师,男,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贾律师自从事律师 [详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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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刑事法律网 2009-1-19 来源: 编辑: |

郭娟 制图 华龙网讯 昨日,市高院首次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国高级法院首开先河自揭家丑: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有17人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办。市高院重申举报电话是67673497。 市高院纪检组组长乔娅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件17人,包括受贿、挪用公款、交通肇事、接受吃请或礼金、违反回避制度等。受到纪律处分的15人中,开除公职3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4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大过4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警告1人。另有2人因违纪情节轻微,被依纪免予纪律处分。受到处分的15人中,有3人被调离审判或执行岗位,5人被清除出法院队伍,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市高院披露了其中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某县法院纪检组原组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某某,先后三次接受一案件被申请执行人吴某的吃请,接受吴某2600元,并为吴某向案件承办法官及相关庭领导“打招呼”,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另外,某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某某,明知其弟担任该院审理的6件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不依法自行回避,参与了其中4件案件的审核,还参与了其中1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经市高院研究,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所在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乔娅透露,今年7月8日,市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全市三级法院46个院长的个人电子邮箱,周某某一案就是根据钱锋院长批示的邮件进行核查处理的。 记者 唐中明 “四个一律”成“高压线” 今年2月,市高院制定了《重庆法院廉政建设“四个一律”规定》,即:凡私自会见并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吃请、财物,或参加其安排的娱乐活动的,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凡在评估、拍卖、变卖等财产处置中弄虚作假,串通中介机构压价抬价、封锁信息、造成流标,使特定对象获利的,一律调离原工作岗位;凡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谋私利、徇私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贿赂的,一律清除出法院队伍。 乔娅称,今年查办的违法违纪,均属今年2月“四个一律”规定出台以前发生的案件。 吃吃喝喝滋生腐败 今年初,市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市法院2003年至2007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绝大部分问题发端于吃吃喝喝、安排娱乐、接受财物上。推杯换盏之间,极易发生公权与私利的交易。有个别法官认为朋友、熟人邀请,连饭都不吃似乎是不给面子,不近情理,只要案子依法办,其他的无所谓。 乔娅表示,正是这一次次的“交易”和“无所谓”,对法官的形象、司法的权威,乃至群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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