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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前导演高楼扔自行车泄愤

中国刑事法律网 2009-1-19   来源:   编辑:
 
为一泄心中“块垒”,央视前导演冯春喝高以后,多次将他人自行车扛上13层高楼,从楼道窗户上扔下,砸车听响儿。昨天,认定冯春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经鉴定精神无异常 
    昨天上午9点,在法警的带领下,今年33岁的冯春低头走进法庭。进门的一刹那,他快速抬头扫了一下坐在旁听席后排的父母,而后走到了法庭中央。 
    事发前,冯春已来京打工10年。他与某文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央视少儿频道动画剧场担任导演。网络资料显示,他还曾是央视《金苹果》的导演。 
    出事后,冯春的父母就从老家赶来,等待案件结果,一直没有回去。坐在后排,这位头发花白的母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儿子,眼圈泛红。无声的泪水不时地从她的眼里涌出。拿出手帕拭了拭泪水后,她用另一只手紧紧攥住了身旁的老伴。 
    庭审中,冯春一直低着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所有证人证言,冯春每次的回答都一样,非常干净利落:“是的,我认可。” 
    事发后,冯春的父母曾提出给儿子作精神鉴定,并称冯春的脾气平时就异常暴躁。 
    庭审材料则证实,经司法鉴定,冯春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正常,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辩护人为其求轻判 
    “一失足成千古恨!”昨天,冯春的辩护人称,事发时,冯春一人在北京打拼,央视工作压力很大,正好他感情又遇到挫折,酒后一时冲动,方才行为失常。 
    辩护人表示,冯春先后扔下6辆自行车的行为,没有导致人员伤亡,仅造成5930元车辆损失。事发后,冯春认罪态度较好,他已退休的父母也替他赔上了这笔损失。因此,请求法庭对冯春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最后陈述阶段,冯春站起来作陈述。他声音嘶哑、两眼通红地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这几个月,我失去了很多东西。同时,我愧对父母,我要对我的父母说一声:对不起。” 
    话未说完,泪水就从他的脸上滑落。他转过身去,正对着旁听席上的父母深深地鞠了一躬。 
    自称工作压力大 
    法官刚一宣布休庭,冯春的母亲就放声大哭起来,她边哭边叮嘱儿子,“孩子,好好的”。 
    目送儿子被带出法庭后,她依然站在儿子走过的通往看押室的通道往里张望。法官多次相劝,“回去吧,您不能在这儿。”她才抹着眼泪离开。 
    庭审后,记者在楼道的拐角处,见到了面墙而立的冯春。看上去,他已经哭了一场,眼圈通红。 
    冯春称,今年过完年后,他的工作、感情“一直很不顺”。心里很郁闷、自感压力非常大的他,那段时间经常喝酒,以浇心中“块垒”,深夜方才回家。“喝酒以后,我也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现在想,可能当时就是想听个响,图个发泄吧。” 
    冯春还说,他上大学时酒喝多了,有时也会有暴力倾向,但幸亏那时候都被朋友拦住了。 
    据了解,案发后,该文化公司已经终止了和冯春的劳动关系。对于将来有何打算,冯春称,他现在也不知道。“毕竟这事影响太大了。但无论将来做什么,我都会控制喝酒,控制自己的行为。”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前导演高楼扔下6辆自行车 
    事发前,冯春已来京打工10年。今年4月22日凌晨3时许,酗酒后的冯春一个人回到其东城区的暂住地。到了楼里后,他将停在楼道里的自行车搬运到电梯里,搭乘电梯来到13层楼。而后,他从楼道窗户里将自行车扔下。5月1日凌晨,在同一地点,再次饮酒过量的冯春又搬上了几辆自行车,从高楼扔下。事后统计,他先后6次将邻居的自行车从窗户扔下,砸坏楼下四辆汽车,致自行车、汽车车主损失5930元。 
    5月1日,发现车子受损后,邻居报警。警方当即调取了事发楼房的监控录像后进行蹲守。5月3日晚,蹲守了两天的警方锁定冯春,并将其带回北新桥派出所内审查。民警盘查后,冯春认罪。但对具体的事发经过,他称,“喝得太多,不知道自己当时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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