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刑事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刑事律师 在线咨询 刑事贴吧  
  诉讼程序 - 罪名详解 - 强制措施 - 量刑情节 - 司法鉴定 - 申诉控告 - 减刑假释 - 辩护匠艺 - 反腐档案  
    郑州特邀刑事辩护律师
贾国胜律师
 
贾国胜律师,男,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贾律师自从事律师 [详细介绍]
郑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案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关
· 当前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教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李刚儿子案受害人律师遭黑
·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 用假身份证 疯狂网购构成
· 刑事诉讼法重要办案期限
 
  当前位置:主页 > 司法鉴定 > 浏览

法医鉴定与医学鉴定的区别

中国刑事法律网 2009-5-25   来源:   编辑:
 
法医学鉴定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它自然学科以理论和技术解决法律上有关问题的一门科学,为侦查、起诉和审判案件提供资料和证据,研究和解决司法实践工作中能碰到的一切非正常死亡。

法医临床学的任务是通过对人身损伤的检查,再结合现场勘查、案件调查、询问笔录等多方面材料,来判断其损伤程度、伤残等级、临床诊断、损伤性质(自伤、他伤、意外伤等)、致伤物推断或认定等,为刑事人身伤害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提供科学依据。在医疗时间终结后,确定伤者的残疾程度、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生活依赖程度、审核医疗费用、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等,为民事案件的伤害赔偿提供科学证据。

医学鉴定是一个新的名词概念,按一般理解,就是运用医学上的理论、医学科学技术、医疗设备仪器等,对伤害案件或某一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查、化验、诊断等技术手段,最后作出科学正确的诊断结论。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这里所指定的医学鉴定,就是指当人体受伤后,运用临床仪器检查、医疗诊断技术对被鉴定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功能作出科学公证的评价、客观正确的诊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六机关于1998年1月1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8条指出:“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它医院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不能另行聘请其它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上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
下一条: ·什么是听证程序及其适用范围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