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医疗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医疗律师 在线咨询 医疗贴吧  
  行业新闻 - 医疗事故 - 医疗鉴定和诉讼 - 医院管理 - 制药产业 - 医疗器械 - 医疗美容 - 理论探讨  
    郑州特邀医疗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烟台阿
· 辽宁省药监局发了4月北京
· 把脉医患纠纷症结何在?
· 二审代理词
·  “火凤凰”的心
· 参加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
· 2009年最令人震惊的十
·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新闻 > 浏览

代表们为医疗事故鉴定“把脉”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10-3-14   来源:   编辑:
 
代表们为医疗事故鉴定“把脉”
2010-03-13 09:02:00 来源: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长沙) 
本报记者蒙志军
当前,医疗事故纠纷鉴定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一方面牵涉到医院的正常秩序,同时也关系到患者的合法权益。3月12日下午,围绕这一话题,一场热烈的讨论会,在湖南代表团第一小组的审议会场展开。
从事法律工作的秦希燕代表首先发言。他说,在现实中,医疗事故的鉴定,往往由医学会来组织,而医学会与医院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对于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它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有可能存在不稳定性。而这样的鉴定结果,将会严重影响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判决的公正性。”秦希燕表示出担忧。
秦希燕代表的观点刚一亮出,便立即引起了姜玉泉代表的共鸣:“我认为,要成立一个专业、负责、中立、公正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这样,老百姓才能信服,公信力才能提高。”
王志英代表表示赞同,她拿过话筒说:“我建议,由司法部门,或卫生部门联合司法部门来成立该组织比较合适。”
“王代表讲得有道理。”来自司法战线的康为民代表接过话头说,在当前的各类案件中,医患纠纷案件是排名比较靠前的。而解决医患纠纷,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他认为,医疗是一门科学,所以必须由懂得医学专业的人成立鉴定委员会来进行鉴定。目前,我国一些法院也进行了一些尝试,从异地聘请医学专业人员来作出鉴定,如此,对法院作出较公正的裁判大有裨益。
刘平建代表说,在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问题上,不仅要从法律和制度上力求公平、公正,还要从提高职业道德上入手。而且,还要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切实保障病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谢子龙代表认为。
“我认为,要保证医疗事故鉴定的公平、公正,需要引进问责制。”王石齐代表说。
“要成立鉴定专家库,以供随机抽选”、“要完善医疗强制保险制度”、“可引入调解机制”……代表们的讨论越来越热烈,观点也渐渐达成共识。
“我们应把大家的意见共同吸纳起来,使这项机制能更健全、更完美、更科学。”最后,康为民代表的一番话,道出了大家的共同心声。
 
上一条: ·医疗责任保险政府要强制推行
下一条: ·医疗事故鉴定应“脱钩改制”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