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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制定《医疗纠纷处理条例》

2010-3-14 15:39:50   来源:   编辑:
 

应尽快制定《医疗纠纷处理条例》

2010-03-14 03:52:22 来源: 西安日报(西安) 跟贴 0 手机看新闻

本报讯 (记者程慧 实习生王佳柯) 面对不断恶化的医患关系,全国两会上,在陕全国政协委员董协良呼吁,尽快制定《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设第三方调解队伍 ,铲除“职业医闹”,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减少“医闹 须规范纠纷处理

连续发生的多起“医闹”事件,把本来就紧绷的医患关系扯到了崩溃边缘。全国300家医院网络调查显示:96%的医生所在医院曾遭遇“医闹”,7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威胁、辱骂医护人员。

“要尽快立法,使医患双方有法可依,让法律来规范医疗纠纷处理。”董协良说,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应尽快制定《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为医疗纠纷提供一条合法解决途径,保障患者就医权。董协良还建议,成立以维护患者权益为主要职能的专业管理部门,让医疗事故鉴定更规范、透明。

解决医疗纠纷不能靠“私了”

 

董协良认为,医患之间以“私了”解决医疗纠纷,将助长“医闹”和医护人员行医不规范等现象。应形成由公安、司法、保险监督等多方组成的第三方调解队伍,制定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纠纷认定和赔偿标准,使医患双方达成共识。

同时,面对“医闹”现象,董协良表示,有关执法部门要在辨明唯利是图的“职业医闹”与普通患者的一时激愤之后再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

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减少医疗诉讼环节、降低诉讼成本,保障患者的权益真正实现,“只有确保维权渠道的畅通,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医闹’滋生的土壤。”

(本文来源:西安日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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