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最专业的医疗法律平台-
 
首 页 咨 询 法 规 常 识 案 例 文 书
 
首页 行业新闻 医疗事故 医疗鉴定和诉讼 医院管理 制药产业 医疗器械 医疗美容 理论探讨
 
网站公告 更多>>
·  “火凤凰”的心
· 多起医疗回扣事件集中曝光被质疑处
· 武汉将专项治理医疗卫生系统腐败问
· 卫生部官员:新农合医疗制度实现全
· 利好政策撑腰,南京民营医院酝酿“
· 政策风劲吹 民营医疗的春天或将来
律师文集 更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新旧西游记人物造型大PK(图)
· 常某某医疗纠纷案的陈述意见
· 老婆出轨了,不同老公的不同做法
· 2009年的雪
· 我家房后那座山
 
  当前位置:主页 > 医疗案例 > 浏览  

砸伤左脚患者致残 医院漏诊赔偿8万

2010-5-22 15:17:40   来源:   编辑:
 
砸伤左脚患者致残 医院漏诊赔偿8万
作者: 刘选奎   



    左脚砸伤,手术治疗完毕后却出现软组织肿胀,并伴有剧烈疼痛,医院却以正常医学反应搪塞,最终被鉴定为丙等甲级医疗事故。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审理,并调解结案,事故医院共赔偿受害人郑某各项损失80000余元。

    2009年5月18日,郑某做工时不慎砸伤左脚,到瑞昌某医院就诊,当时被诊断为左足骰骨骨折、伤筋、血瘀气滞,郑某遂住院接受清创手术治疗,并左下肢石膏外固定。但在出院并疗养一段时间后,郑某感觉左足内部疼痛难忍,并伴有软组织肿胀、畸形,向主治医师反应情况,却被告知诊断无误,并称上述症状是正常医学反应。

    后郑某到市级、省级多家医院复诊,得出的结论均为左足距舟骨关节脱位,并左舟壮骨骨折。无奈,郑某只得再次在事故医院接受了关节融合手术治疗,并在手术后向九江市医学会提出了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并最终被定为丙等甲级医疗事故。郑某认为自己目前存在的左足疼痛,足弓消失,行走不便等功能障碍与医院的误诊、漏诊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依法诉至法院,要求事故医院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各项费用共计100000余元。

    该院受理此案后,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组织了庭前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郑某与事故医院就各赔偿项目进行了核算、协商,并本着对受害人的保护,承办法官多方面做好医院方的劝导工作,事故医院最终答应赔偿郑某各项损失80000余元,并承诺免费为郑某做好后续治疗,直至完全康复。至此,本案审理完结,赔偿事项当天履行完毕。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法律网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15978447755
传真:(0371)63691826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