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谢谢 |
201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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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我曾经在德克士工作,刚去的时候让交100元的工装费,因为他们那里工作时间太长了,实习期刚结束就让我上一天11个小时的班,受不了我就不干了.我去办辞职,他说我没干够半年工装押金不退给我.所以我也没把工装给他拿去,现在他找我要工装.既然工装押金不给我,那我想工装我也不给他.我听说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并且员工上班不得以各种理由让员工缴纳各种费用.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算不算违法?我那100块钱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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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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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100元可以要回来,而且还得支付你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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