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首家以专职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土地审判庭”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专员杜滇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志民,新乡市市长李庆贵、政法委书记弋振立出席了挂牌仪式。
新乡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尤其是不断探索土地执法监管的新思路新办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追究和奖励暂行办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访工作约谈办法》等文件,建立了从巡查人员、办案人员、执法监察队伍负责人到局包片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六级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土地违法案件做到了早发现,早查处。
针对土地违法案件和土地纠纷上升趋势,土地违法案件疑案多、积案多,处理难、执行难以及处理周期长等问题。新乡市中级法院主动申请设立土地法庭,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 2010年5月10日,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土地纠纷审判庭的通知》,正式设立土地纠纷审判庭,增加科级领导3名,科级以下人员7名,共10名人员。土地纠纷审判庭主要职责是:审理因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化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各种土地产权纠纷引起的案件。目前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处理、执行问题以及土地信访纠纷等问题有望有效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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