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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进行第31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要求,要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性质,切实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山西太原民营经济开发区在原有补偿制度的基础上,将经营性用地的征地补偿通过市场化运作,按照公开出让价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农民的补偿费用。这种办法有效解决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价格的“剪刀差”问题,对破解征地难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题记
说起征地补偿,真是一件让政府纠结的事。补偿费用高了,政府拿不出来,补偿少了农民不干,弄不好还会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影响到社会稳定。到底怎么办?政府在苦苦寻找答案……
金秋送爽。一场秋雨过后,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座谈会结束不久,笔者来到山西太原民营经济开发区土地分局采访。该局在努力探索征地补偿新机制,为破解征地难问题迈出了重要一步。实践证明,在征集体土地时用于商业开发等经营性用地项目时,如果不是按照前三年农用地平均年产值一定倍数进行补偿,而是按照土地出让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被征地者补偿,农民愿意接受,农民的工作更好做。开发区土地分局局长赵富生说:“过去跑十趟八趟,好话说了不知多少,征地的事也办不下来。现在我只去了两三趟就办妥了,效率大大提高,而且政府、农民、村干部、企业基本满意。”
笔者来到民营区制高点,登上高高的屋顶极目远眺,看到太原民营区四面都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已经和城区连成了一体。赵富生说,目前民营区基本已经无地可征,仅有的就是很少量的城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但已被农民盖上房子出租出去了。顺着赵富生手指的方向望去,民营区一面是高速路,三面已经被各种建筑包裹着,生存空间极其狭小,几乎没有了发展空间,只有眼睛向内、走节地挖潜之路。
在迎泽区郝家沟村笔者了解到,有的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了楼房,仅出租房子一年就可收入四五十万元,要征这样的土地难度之大可想而知。郝家沟村已经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是商业区,房屋很好出租,且租金价格不菲。
事非经过不知难——
怎么给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补偿
事非经过不知难。国土资源系统的同志都知道征地难,难在哪里?难就难在补偿上。怎么办?事总得干,遇到问题不能绕着走。躲是躲不开的,征地难题怎么破解,总得拿出办法来。征地补偿是国土资源部门躲不过绕不过的事,还必须干好。征地的过程其实也是政府和农民利益博弈的过程。政府用钱是为民办事,农民用钱是为生计,双方都有道理,都要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如果各说各的理,僵持下去,双方利益都要受损,事情就要耽搁下来。必须寻找办法。
在和赵富生交谈中,笔者得知他所学专业是采矿,但参加工作后曾经干过地籍管理、测量、土地利用和规划、地理信息、地价评估等。土地管理的几个业务部门都干过,而且从县、市又到省国土资源厅派出的土地分局,有20多年土地管理基层工作经验。赵富生对土地管理有着深刻认识,在陈设简单的办公室里,他深有感触地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既是资源,更是资产。其管理既需要循规蹈矩,又需要创新。土地的权益基本上是通过土地市场从土地的价格上来体现的。我国现行的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作了严格的限制。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面向土地市场,必须先经过行政手段予以征收,再由政府将征收的土地推向市场。政府用较低的价格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然后再高价卖出,逐渐使集体土地价格和国有土地价格之间存在较大的‘剪刀差’,征地难的问题随之而出。”缩小“剪刀差”,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多走基层才能了解基层的特点、难点。一个政策的出台不能拍脑袋,要能够在基层落地开花结果。9月18日,笔者来到迎泽区郝家沟村委会了解征地补偿问题,想听听郝家沟村干部对征地补偿问题的看法,了解一下土地分局在征地补偿方面所作的探索。
在郝家沟村委会,记者和村干部座谈时,一位50多岁的村干部说:“如果集体土地不征为国有,村里的集体土地就很难利用,不能出租、开发,也就很难升值。变为国有以后,这块地就能充分显化价值了。”看来城中村的村干部对土地管理政策很了解。
赵富生告诉笔者,5年来,土地分局共处置土地40余宗,总面积近95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达5.38亿元。如果涉及征收集体土地,就时间而言,少的一年,多的长达三年。
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定方向、拿策划。在赵富生身上或多或少可以看到晋商的影子。他说,民营区是山西省级开发区中较小的一个,面积只有1.58平方公里。要想在这块地上搞活经济,没有地就要千方百计找地。在用地问题上他处处精打细算,就像自家过日子一样。土地分局成立5年来,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把握好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两只轮子的方向,腾笼换鸟,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实现了全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据赵富生介绍,2010年全区经济指标继续稳步增长,实现科工贸总收入74.4亿元,同比增长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85亿元,同比增长22.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0.55亿元,同比增长25.1%;财政总收入完成4.01亿元,同比增长60.3%。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太原市同期增长水平,区内产业以盛唐物流、唐久物流为龙头的现代物流产业、以朝阳鞋城为龙头的商贸产业和以三晋药业、新和机械加工为龙头的新型工业产业为主。
这些日子,赵富生心里总在琢磨一件大事——怎么给被征地农民较为合理的补偿。他长期在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切实感受到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他心里一直想着怎么才能把征地补偿这件事做好、做实。他寻找着,探索着,准备着,机会终于来了——这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让他鼓足了勇气。
解剖麻雀——
郝家沟村两地块3亿多元成交
郝家沟村是幸运的,他们赶上了好时候。赵富生告诉笔者,今年8月30日出台的《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征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这份太原民营区管委会的红头文件,对土地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重要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也许还不够完善,也许和现行制度有些方面不太吻合,但却是在征地补偿方面作出的一个重要探索。
笔者看到《办法》第九条特别明确,土地分局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规划部门确定被征收土地用途为公益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以及开发区决定实施整村统一征收的,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09〕38号)中确定的核算标准补偿。
规划部门确定被征收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占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该土地公开出让价款的40%确定(含晋政办发〔2009〕72号文件规定的社保费用);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该土地公开出让价款的50%确定。公开出让后,经核算补偿费用若达不到山西省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09〕38号)中确定的核算标准,补偿标准按38号文件执行。
“为什么要对征地补偿工作下这么大力气?甚至还要冒一些风险,现在有的干部为了求稳,往往失去了探索的勇气,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不怕被责怪吗?”笔者问。赵富生说:“这也是逼出来的,城中村农民早就没有耕地了,如果按照年平均农业产值计算标准予以补偿似乎不太合理,遇到问题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既要政府能够接受,也要让农民能接受。”
9月27日上午,笔者和太原民营区土地分局的工作人员连线后了解到,近日出让的4块土地中,其中MG2011-3、MG2011-4集体建设用是按比例补偿的,成交价的50%。9月28日上午笔者咨询了赵富生:“50%包括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土地分局近日已经把土地出让公告发布在媒体上。
“成交价的一半被农民切走了,这个比例是不是太高了,为什么不是二八开、三七开或四六开,非要五五开呢?”笔者问。
“我们不是所有被征土地都这样搞,而是只限于经营性用地,政府少得一点,农民多得一点,符合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赵富生说。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经常看到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如果过度辩论,往往容易情绪化。比如有人说,提高征地补偿的标准,于是有人怀着别样的心态质疑:提高多少才合适?国外是这样做的吗?据了解,在一些大城市,有的一户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几百万元补偿,甚至更多。也有干部说,土地是国家的,为什么给他们补偿那么多?到底补偿多少合适?这个话题可能永远没有终结、没有定论,一万个人有一万个想法。因为在利益面前,谁都想多得一点、少予一点。这就要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临别,赵富生充满希望地说:“我们现在做的只是一种探索,也许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希望国家能够根据区域制定不同的政策。”
“郝家沟村这块地会不会流标?”笔者问。“不会。土地已经平整完了,地块的地理位置很好,现在已经有好几家开发商来咨询,流标的可能性不大。”赵富生胸有成竹地回答。
笔者来到即将出让的这块地,已经拆迁完毕,土地基本已经平整,近期就可进场施工。周边有住宅区、朝阳物流区,交通也很方便,位置不错。在朝阳物流区,笔者边走边看边问,郝家沟村干部正在和赵富生交换看法。村里想在适当时候把物流区出租的门面房收回来,建成现代物流市场,让这块地发挥出更大、更好的效益。
10月20日,是郝家沟村地块采用新补偿方式挂牌出让成交的日子。笔者采访后仍一直关注着这事,并叮嘱民营区土地分局的同志要及早准备,一旦有成交结果马上报过来。20日晚,土地分局的工作人员荆小婷告诉笔者,地块成交了。21日,赵富生通过电话告诉笔者,郝家沟村地块已经挂牌成交,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面积为4.6812公顷,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50年,成交价为2.042亿元,受让单位为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动工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两年内。明确了开工和竣工时间,避免出现土地闲置的情况。
另据赵富生介绍,20日同时挂牌出让的另一编号为MG2011-4的地块,也是采用新方式进行补偿,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面积3.6832公顷,出让年限40年,成交价为1.314亿元,受让人为李挺。动工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两年内。两块地顺利成交,赵富生像吃了一颗定心丸。
土地出让了并不等于此事了结。因为出让金政府还没有全部拿到手里,给农民的补偿还要等些日子,更多的事要村镇干部一家一户去核实。农民期待着早日拿到补偿款。不管早拿到还是晚拿到,肯定补偿要比以前高。
尽管郝家沟村被征地农民还没拿到征地款,但是他们已经看到了希望。农民和土地的关系,犹如鱼和水的关系。农民和土地问题紧密相连,没有了土地很多农民将失去生存的基础。历史上很多统治者曾寻找打开农民与土地问题之锁的金钥匙,但难逃始兴终亡的历史规律。
不与民争利,让利于民体现了政府的大度、包容和敢于突破禁区、敢于探索的精神。这把金钥匙究竟在哪里,需要我们苦苦寻找,不断探索。政府想着农民,农民想着政府,大家都换位思考,什么难题都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