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冉玉兰
云南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现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142种,位居全国之首。近年来,云南省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责权统一、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的矿政管理新机制,以矿业权交易中心为平台,加快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矿业权交易步入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
虽然云南省矿业权交易活跃,但私下转让、炒作矿业权等问题成为引发矿业市场秩序混乱的一大“顽症”。2006年7月,云南省成立矿业权交易中心,逐步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搭建矿业权及矿产品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进一步优化,交易效率明显提高。
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是云南省矿业权管理的一大创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林耘埜认为,矿业权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防止探矿权无偿取得,按市场规律能显化资源价值;能减少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更好地推行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
林耘埜表示,矿业权交易中心的成立和运行,为云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规范交易行为、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矿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6月,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共完成1219个转让项目,转让金额45.65亿元。
《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提出“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责权统一、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方针,主要依靠四个抓手来实施。
以规划控制为抓手,优化矿业权布局。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加强调控、优化布局、夯实基础、完善管理”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和依法保护矿产资源。为从根本上解决矿业权“多、小、散”等问题,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以计划投放为抓手,强化矿业权投放时序和结构调整。严格控制矿业权投放数量,对社会需求较大的矿产资源,在成矿条件较好的地区增加探矿权的投放数量,符合直接设立采矿权条件的优先设立采矿权。
以合同管理为抓手,促进权责统一。2009年3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云南探矿权行政管理合同范本》、《云南省采矿权行政管理合同范本》,建立起探矿权、采矿权合同管理的新机制,确保了云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责、权、利的协调统一。
以市场配置为抓手,确保矿业权配置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招拍挂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应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的交易流程。通过规范交易流程,确保矿业权配置阳光运行。
管得住,还要用得好。林耘埜表示,之前探矿权设立的准入门槛比较低,持有成本也低,造成大量圈而不探的现实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云南省进行了很多探索。
在一级市场矿业权出让方面,云南省积极推进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制度。根据新修订出台的《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两年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逐步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有偿出让机制。通过深入开展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推进了云南省矿业权出让从单一的行政无偿授予向市场化有偿公开的多元出让方式转变。
矿业权有偿取得,进一步促使矿业权人加大投入,以尽早收回成本,避免圈而不探。2010年,该省内挂牌出让的矿业权达255个,其中有21个挂牌未成交的,说明在新制度下,竞买人已经学会按经济规律理性选择,不再盲目跟风炒作。云南省实施矿业权有偿制度以来,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实际完成挂牌出让的探矿权项目539个,收取出让金6.85亿元,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组建4年来,全省16个州(市)已有14个州(市)成立了矿业权交易机构。全省矿业权交易日趋活跃,矿业权交易秩序进一步规范,交易效率日益提高,矿业权交易市场已具备一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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