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新闻热线:
4006 222 148
service@5Law.cn
频道首页 国土要闻 举案说法 国土风采 国土人物 关注地产 矿业观察 政策法规 资源评论 法律顾问
  最新公告:
·村民采石毁植被 新密国土局不清楚是否自己辖区  ·强化土地执法力度 优化用地环境   ·内乡县: 林木采伐管理科学、规范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资源要闻 >> 浏览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0年特色工作总结

2011-3-16 16:46:29   来源: 作者:
 

  

 

 2010年,按照部党组和总督察的决策部署,遵照“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要求,济南督察局始终立足于提高土地督察工作效用最大化,立足于维护督察区域良好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立足于保证中央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目标的落实,在不断总结规范,持续探索创新中,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和目标。特别是在例行督察扩面提质、专项督察丰富完善、警示督察遏制违法、综合监测研判形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等方面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创新的成果,提升督察的效能和水平,为2011年乃至今后的督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济南督察局对2010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特别是对加大例行督察影响力、强化专项督察威慑力、增强警示督察防控力、提升形势分析研判力以及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等五方面的做法、探索、成果,进行了提炼、总结,现分期刊登,供大家学习参阅。

    

特色工作总结之一

  在例行督察中突破“例行”

  ——抓住关键求创新,扩大例行督察效用

  近年来,济南督察局按照徐绍史总督察“及时总结规范,持续探索创新”的要求,狠抓例行督察创新,着力将其打造成督察机构一个强有力的“品牌”,构建了有济南督察特点的例行督察工作模式,有力促进了督察区域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和较大反响。

  一、着重事先谋划,打造例行督察“品牌”

  例行督察作为土地督察机构重要的核心业务,如何发挥更大成效,是保持其生命力的基础。由于这项工作没有任何先例和经验可循,更没有任何可以惯性思维的资本。为此,局领导一直要求全局同志以总结规范和探索创新为统领,努力为保持例行督察的旺盛生命力献计献策。

  秉承持续探索创新的思路和想法,济南督察局组织骨干力量对例行督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围绕例行督察的覆盖面、质量、效率、成果应用和威慑力五个关键环节,从总体思路、具体措施到工作抓手都进行了精心谋划,并通过实践检验其效果,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升和完善。

  二、确立“两覆盖一延伸”,在扩面上探索创新

  将例行督察范围覆盖到督察区域两省一市全部市、县,将督察内容覆盖到土地利用管理全方位,将督察对象延伸到政府相关部门,实现全区域、全方位、全领域的督察。

  (一)将例行督察的范围扩展至督察区域全部市、县。按照总督察的要求,济南督察局制定了例行督察工作计划,将督察区域内所有35个地级市纳入例行督察计划,5年内全部完成。同时,还确定了14个地级市和3个县级市作为例行督察重点地区。考虑到同一个地级市内,不同的县(市、区)之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差别很大,抽查个别县(市、区)并不能反映一个地级市的全面情况,我们对2010年度例行督察地市所辖的全部53个县(市、区)进行了全覆盖、全方位的督察。

  (二)将例行督察内容拓展到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全方位。督察内容涵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卫片执法检查、土地供应和利用、土地调控政策执行、税费收缴使用等“六条主线”。这六个方面,涉及到了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全方位,通过对其审核能够掌握一个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整体情况。

  (三)将督察对象向政府相关部门延伸。将督察对象延伸到发改、建设、财政、规划、监察、公安等部门,实际上是从对土地利用和管理业务的监督检查,延伸到对政府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等的监督检查,督察对象实现了从土地管理系统到土地管理领域的转变,使督察内容更广泛、更深入、更具体。

  三、提高质量和效率,确保成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一)坚持严格统一的标准,狠抓责任和纪律,着力提质。设定统一的目标、任务、要求、程序和标准,尽量减少自由裁量空间;要求督察组定期召开碰头会,督察小组之间相互沟通,对相同的问题采取统一的处理办法;实行分工负责制,对各工作环节、每项工作任务都明确具体责任人,并严肃工作纪律,要求督察人员严格遵守《土地例行督察纪律》。

  (二)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济南督察局要求被督察地区政府先期开展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告和相关统计表格填写,为实地督察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按一定比例进行外业抽查,对同一类型的地块,在对其中部分地块进行现场确认核实后,对其余做相同的推断,不再重复核查;与卫片执法检查的数据相对照,使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等的审核更加便利,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对同一省各个例行督察地区同时开展工作,既有利于在工作中互相沟通协调,统一标准尺度,又有利于在实地督察工作结束后一并向部报告和向省政府反馈。

  通过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有效保证了例行督察成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为例行督察的成果应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做实督察验收环节,找准着力点力求实效

  例行督察的成效,应该体现在问题解决上。济南督察局把例行督察的验收作为实现例行督察效用最大化的有力手段,对验收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杜绝走过场。

  (一)梳理、归纳问题。要使例行督察取得实效,重在问题得到整改,而整改的基础是全面深入发现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济南督察局例行督察共发现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利用、土地违法、税费收缴使用、土地调控政策执行等6大方面20余个类别的问题,通过对问题归纳分析,总结出四个突出特点:即重点工程违法严重,农村违法用地现象突出,批后监管不到位,共同责任机制落实不到位。

  (二)直接面对省政府提出验收标准和要求。为实现例行督察的效用最大化,我们统一思想,必须要把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职能通过例行督察充分地体现出来。特别是在整改验收中,直接面对省政府提出验收标准和要求,督促省政府落实整改的主导责任,既使省政府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积极整改,在全省范围内促进工作的规范,又促进省政府在督促市、县政府整改具体问题方面充分发挥监督督促作用,有力推动市、县整改工作的开展。

  (三)在整改中进一步督导。在例行督察意见书下发后,济南督察局及时调度并督导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着重在整改推进上下功夫。对于被督察地区在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济南督察局及时指出并严肃提出改进要求;对于地方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和困难,济南督察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克服解决。通过以上措施,有力推进了地方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突出“三个重在”,以督察促长效机制建设

  为了让例行督察在被督察地区取得长期效果,济南督察局在工作中突出“三个重在”,即重在党委政府重视程度提高和良好环境氛围形成,重在问题的解决,重在体制机制的建立,以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和土地管理利用秩序根本好转。

  (一)注重提高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例行督察工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仅是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和保证,也是例行督察工作保持“品牌”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济南督察局在验收工作中首先关注地方党委政府思想上是否高度重视,依法管地用地意识是否进一步提高,是否积极推进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和努力营造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具体问题的全面解决。对于例行督察提出的具体问题,重点关注是否进行了逐一的认真整改,是否进行了举一反三的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一并进行整改。对于验收时尚未整改到位的遗留问题,是否提出继续整改直至全部整改到位的时间表。

  (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对于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解决,关注是否作为重要事项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把问题上升到政府的层面来解决;围绕发现的问题,是否积极改进、完善体制机制,以在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反响和成效

  通过以上举措,2010年例行督察取得了明显成效和良好反响:

  (一)地方政府依法管地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氛围逐步形成。例行督察对被督察地区政府领导触动很大,思想观念发生明显转变。如枣庄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谈到,违法用地的项目基本上不是好项目、大项目,不能创造多少GDP和税收,却给政府造成了巨大的拆除压力、维稳压力和问责压力,与其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土地违法后的整改当中,还不如把精力放到健全体制机制、严格依法依规管理、积极争取项目和指标上来。目前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越来越理解、支持和配合,土地管理工作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严管土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初步形成。

  (二)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力度进一步加大。2010年开展例行督察的7个地区,在督察之后普遍加强了制度建设,通过签订目标明确的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耕地保护第一责任;通过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工作,对违法用地加大清理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划占用耕地的积极拆除复耕,共复耕土地953 亩;积极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枣庄市对约4000亩低效用地进行盘活利用,郑州市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6227亩。例行督察后,在济南督察局的督促下,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供地率,被督察地区共计新增加土地供应27323亩。

  (三)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普遍好转。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整改纠正,土地管理秩序普遍得到改善。2010年济南督察局例行督察地区整改共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70.37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面积266.32万平方米,撤销违规文件4个,对278人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7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追缴土地出让收入11.54亿元,追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046万元,罚没款1.02亿元。

  (四)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各地进一步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对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从根源上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2010年例行督察地区共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5个。例如,济南市发布实施了《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增减挂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成效明显。

  探索创新永无止境。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职责履行,始终把维护中央政令畅通,促进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作为重要使命;将围绕巩固土地利用和管理正常秩序,始终把整改查处和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完善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监管新机制作为重要任务。  

 特色工作总结之二

  重点领域 重点突破

  ——积极探索专项督察定位,为土地调控政策保驾护航

  当前,土地督察工作已经从单纯督察土地违法向督察土地利用和管理全方位、全领域转变。专项督察作为土地督察工作中最为灵活、快捷、有效的督察工作方式,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0年,济南督察局立足于专项督察常态化,充分发挥专项督察优势,着力于解决中央土地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着力于解决国土资源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违法用地的清理整治,着力于解决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的查处整改,进一步探索建立专项督察机制,丰富专项督察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超前谋划,准确定位,建立完善的专项督察工作机制,体现专项督察的常态化

  为充分发挥专项督察的效用,2010年年初,局党组务虚会上对专项督察进行了认真谋划和研讨,把专项督察定位为土地督察的重要手段,作为高效督察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安排。以完善督察工作机制为突破口,着力丰富专项督察手段和内容,持续强化督察威慑力。

  (一)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现机制和动态监测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建立起督察区域的违法用地月报分析制度、信访案件汇总分析和以地级市为单位的新开工项目用地合法性审查制度,结合例行督察、卫片执法检查、审核督察发现的违法用地,统一建立起违法用地动态监测数据库。按照违法用地总量和信访线索总量两条线排序,并分类分析研判,对同一类型和同一地区连续排在前三位的地区,进行重点监控、警示约谈,列为专项督察区域。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及时督促地方整改,并纳入专项督察范围。

  (二)建立案件督办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作为专项督察的突出特点,是解决重大突发事件和问题的有效手段。在“郑州水源地建楼”、“南阳毁麦种树”、“商丘虞城顶风建别墅案”等事件媒体曝光后,济南督察局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派员立即赶赴现场,全面调查了解违法用地事实。“郑州水源地建楼”曝光后,济南督察局在假期内派员赶赴现场督促处理;在“南阳毁麦种树”处置过程中,济南督察局派员长途跋涉七个小时赶往南阳,并直接赶赴违法用地现场,与当地群众沟通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了督促整改的主动权。

  (三)完善约谈通报制度。专项督察过程中,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主要情况,便于立即整改。工作结束后梳理发现的问题,就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别向省市政府正式通报基本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问题较多的重点地区,对政府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2010年,济南督察局共约谈地方政府领导30多人次,及时提醒、批评,避免了问题扩大化。如针对济宁市、菏泽市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问题,约谈了两市主要负责人,针对南阳市毁麦种树问题,约谈了南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围绕重点领域,抓住关键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发挥专项督察的威慑力

  (一)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延伸督察范围,拓宽督察领域,增强了专项督察的效果。为贯彻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济南督察局在2010年下半年集中开展了以闲置房地产用地的整改处置为主的专项督察集中行动,同时对征地补偿清欠到位、审核督察实地核查、例行督察整改推进、信访及新开工项目中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督察督办等内容一并开展。一是延伸督察范围,拓宽督察领域。为确保闲置房地产用地清查的全面彻底,专项督察中延伸了督察范围,对2005年以来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建设情况进行了重新排查,新发现了35宗各地漏报的闲置用地,要求纳入清理处置范围一并进行处理。专项督察突出以政府作为督察对象,将涉及土地管理业务的城市规划部门、住房建设部门和国土部门一并纳入督察范围。在督察通知中事先明确政府牵头汇总,各部门自查上报,督察组上门督察。督察过程中,审核了规划、住建部门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带着发现的疑似问题到部门督察。先后调阅部分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查阅了出让土地后改变容积率的规划条件卷宗和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计划资料等。二是认真细致核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察中发现,闲置房地产用地处置进展缓慢,50宗部重点督办闲置房地产用地中,尚未有效解决闲置问题的12宗,占核查宗地的24%;房地产用地闲置的主要原因是“毛地”出让,在可以认定闲置的45宗房地产用地中,由于“毛地”出让导致土地闲置的16宗,占35.56%;部分城市未按法律要求完成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能做到全覆盖,致使城区内土地出让的条件不能及时科学的出具,出让地块规划条件设置随意性较大,部分地块调整规划频繁等;征地实施进展不快,对督察区域内10个市2008年以来批准征收的用地进行了核查,发现应支付征地补偿费共计159.31亿元,由于未实施征地、采取分期补偿或补偿不到位,实际支付127.58亿元,尚有31.73亿元未支付到位,补偿到位率80%;部分地区违法违规用地仍然比较严重,政府主导的道路、医院、新农村建设等公益项目违法用地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媒体公开报道的新开工项目未有合法用地手续,属边报边用违法用地,将督察中发现的31宗违法用地作为重点督办案件。三是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认真整改。如在对信阳市、驻马店市进行房地产闲置用地专项督察中,针对房地产用地闲置情况突出的问题,要求对2005年以来房地产用地进行清查,并认真分析研究闲置原因,分类处理,一个月内将处置情况向济南督察局报告;对发现的重点案件,限期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二)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案件,扭住不放,精准打击。梳理研究违法发现机制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核实违法事实,将违法严重的地区、行业和案件列为专项督察重点,面向地方政府督促查处整改到位。如对山东济宁市、河南郑州惠济区等土地管理秩序较差、政府主导违法用地等情况严重的地区,向两省政府发出了整改意见书;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污染环境的洗煤行业违法占地等问题,发函督促进行专项整治;对济宁市临荷路、太白路西延工程违法占地案、菏泽市牡丹区华润电厂征地补偿不到位、济源市沁北焦化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等发现的20多起重点案件,进行了跟踪督办,直至处理到位。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措施有力,重拳出击,给违法行为以强有力的震慑。通过采取具体整改措施,督促地方在短时间内及时将违法用地问题查处整改到位,保证专项督察的成效性。对山东省济宁市、菏泽市违法用地严重问题,约谈了主要负责人,督促暂停了4个县的建设用地审批;对山东济宁市、河南郑州市惠济区土地管理和利用中问题较多,土地利用秩序混乱问题,在向两省政府发出了整改意见书的同时,建议暂停了两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专项督察过程中,共发出督办函6份,整改意见书4份,始终坚持整改标准不降低,既彻底处理事,又从严处理人。通过打点带面,达到严惩违法、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问题得以处理,偏差得到纠正,体现了专项督察在维护土地利用管理秩序中的有效作用

  专项督察以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某一方面上的问题为突破,问题查找精准,意见提出明确,督促措施有力,充分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地进行整改。济南督察局督办的平顶山洗煤行业集中整治,得到河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组成6个厅局参加的工作组进驻现场,督促整改;济南督察局重点跟踪督办的20多起重大案件,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在处理“南阳毁麦种树案”中,新华社对济南督察局的督察督办工作给予了重点报道,河南省政府就“毁麦”问题,在全省范围专门下发明电,明确禁止“毁麦”行为的发生;房地产闲置用地专项督察,在地方政府引起很大反响,信阳市、驻马店市、鹤壁市分别按要求对存在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毛地”出让、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和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并以市政府正式文件报送了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其中两个市政府分管领导代表市政府到局进行了汇报;对国家重点工程(漯阜铁路)违法占地问题,济南督察局在施工当地与武汉铁路局主管领导会面,通报了漯阜铁路违法占地情况,强调国家重点工程不但要依法办理用地手续,还要做依法用地的表率,要求项目单位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查处和用地材料上报工作,使案件处理进展明显加快。

  四、深入思考,进一步探索规范和完善专项督察工作

  作为土地督察重要工作方式和重要组成部分,专项督察的特点和优势在于:一是时效性强,可以短时间内解决突出问题。专项督察主要就某一点或某一类问题进行督察,涉及问题相对比较集中,可以抽调精干人员就督察区域某一方面问题,或对某一地区进行深入调查,以“突击”战术短时间内查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进行整改。二是针对性强,有助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选取当前中央比较关注的难点问题、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焦点问题、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迅速展开专项督察,在有效落实中央调控政策、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同时,挖掘各类问题存在的深层次矛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三是政策性强,便于发现、研究规律性问题。专项督察涉及的问题多为同质同类,通过比较和分析能够总结一些规律性问题。这些问题总是与政策的适用和调整密切相关。

  一是要完善专项督察工作的抓手。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发现机制,为专项督察工作提供丰富的内容,尤其是要及时分析、总结和提炼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信访等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丰富专项督察工作内容,及时学习领会中央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及时跟进抓住关键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督察工作。

  二是要衔接好专项督察与其他工作。在强调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进行督察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违法用地深层次原因的探究,及时了解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紧密结合调研工作,加强对地方政府发展用地冲动的引导和疏导,及时总结提炼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要突出专项督察效用的最大化。进一步加强对一个地区或某一重点问题专项督察成果的应用,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的同时,保持专项督察对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警示性,对当地政府依法依规用地的威慑性。进一步扩大专项督察工作成效的宣传,树立土地督察的权威性,提高当地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督察队伍的素质,在专项督察工作过程中打造和锻炼过硬的作风,不断汲取有益的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专项督察工作。

特色工作总结之三

  警示督察解“忧虑”

  ——创新土地督察方式,扩大督察预警效能

  拓业四载,土地督察事业已悄然进入规范化转型期。当前,以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为主体的督察业务框架已经成型,并在实践中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正如总督察深刻指出的“总结规范要及时跟进,探索创新要持续推进”,面对督察工作形势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对督察定位、督察方式、督察内容都需要探索创新。

  2010年,面对“卫片全覆盖、执法首问责”严峻形势,济南督察局针对督察区域特点,在总结百日行动、15号令集中宣讲等重大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包括土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在内的一系列督察预警行动,对警示督察这一新的督察方式进行了探索尝试,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创新思路,开辟土地督察预警新领域

  开展警示督察,是济南督察局针对特殊的督察形势主动采取的应对措施,也是对土地督察业务深入探索的结果。

  首先,警示督察是严峻“忧虑”形势下的理性选择。济南督察局督察区域的山东、河南两省都是全国人口、经济大省,也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同时又都处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土地执法形势严峻。2009年济南督察局通过督察和监测发现,以往的卫片监测盲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而且扩内需保增长的过程中,出现了借机搭车用地、圈占土地的现象。可以说,总督察深刻指出的“两碰头、一忧虑”的形势,在济南督察局督察区域内表现得尤为突出。超前预警,缓解卫片全覆盖下大面积问责的“忧虑”形势,土地督察大有可为,也应有所作为。

  其次,警示督察是对土地督察性质认识深化的结果。土地督察工作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因此,通过总结几年来的督察工作,我们感到做好土地督察工作,既要着力于“打”,重拳出击,敢于碰硬,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更要着力于“防”,提早谋划,先行一步,主动防御,正确引导,在问题产生或激化之前有效化解,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效果。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增强督察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通过警示督察这种新的督察形式,更好地发挥督察效果。

  第三,警示督察是对土地督察方式的丰富完善和有效创新。警示督察与原有的例行督察、审核督察和专项督察等有着密切内在联系,应该说是有机统一的,但又有一定区别。一是在督察定位上,原有方式基于发现问题再整改,警示督察立足于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问题提前防;二是在督察程序上,原有方式发现、核查、纠正,警示督察是评估判断、提示预警、化解问题;三是在督察方式上,原有方式主要是卷宗审核、实地核查、督促整改,警示督察则主要通过集中宣讲、约谈提醒、宣传警示等方式;四是在督察结果和社会影响上,原有督察方式通过完善手续、拆除复垦等方式把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难度大、成本高,警示督察立足防范问题发生,造成损失小、社会影响小。

  二、统筹布局,切实发挥督察预警作用

  警示督察作为一种督察业务拓展的探索尝试,关键是要在现有的督察格局中找准定位,切实作为督察业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发挥应有作用。去年,我们探索了以下措施,发挥督察预警作用。

  (一)反复宣传,常态化提醒。利用联席制度、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等一切可能的正面接触,以及通过信息简报、信函往来和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不失时机地向地方领导、各级干部、用地单位、广大群众宣传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国土资源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宣传15号令问责,不断强化各级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切实推进用地意识的转变。

  (二)健全机制,全天候防御。在强化卫片监测、动态巡察、信访举报的基础上,设置专人及时了解收集督察区域各地项目开工信息,关注各类媒体披露违法违规用地线索,对信访案件分类梳理,重大线索直接查实督办。同时,把各种渠道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并开展形势月报,动态跟踪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定期通报土地违法情况,对违法用地靠前的地市口头提醒警告、约谈。通过机制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实现了对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的全天候预防。

  (三)重点约谈,临界点警告。把约谈地方政府领导作为提示预警的重要手段,针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违法违规迹象苗头,及时开展批评。据统计,去年济南督察局共约谈地方政府领导30多人次,通过及时提醒、批评,避免了问题扩大化。

  (四)精确痛击,战术性威慑。对发现的重大、重点案件和重点违法地区,重拳出击,坚决督促整改查处到位。通过打点带面,达到警示一片的效果。去年济南督察局跟踪调查、挂牌督办重点违法案件20多起,共发出督办函6份,发出整改意见书3份。在案件督办过程中,坚持整改标准不手软,针对山东济宁市、河南郑州市惠济区土地违法违规严重等问题,分别向两省发出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暂停其建设用地审批。

  (五)专项行动,针对性攻坚。针对某一特殊时期或某一类较为集中突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时间、人力打攻坚战。如去年济南督察局借鉴“百日行动”和15号令全覆盖宣讲成功开展的经验,在督察区域部署开展土地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有效缓解卫片全覆盖下大面积问责的“忧虑”形势。

  三、设计抓手,专项预警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面对2010年严峻的土地问责形势和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济南督察局超前谋划,联合山东、河南两省政府部署开展了土地违法违规行动专项整治,跟踪督导,及时处理和化解问题,减少了卫片执法查处的成本和代价,取得很好成效。

  第一,积极协调,联合推进专项整治。针对以往的卫片监测盲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较为严重,且普遍存在地方政府对违法用地行为消极处理、心存侥幸、对卫片检查全覆盖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济南督察局积极采取针对措施。2010年新年刚至,济南督察局就专门致信两省一市政府分管领导,传达温家宝总理“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重要批示精神。同时,积极沟通协调,分别与山东、河南两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10号、豫政办〔2010〕6号),从2010年1月份开始就在两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查整治山东、河南两省2008年度以来所有新开工的建设项目用地。

  第二,全覆盖督导宣讲,促成十次卫片执法总督察“零约谈”。去年一季度,济南督察局联合山东、河南两省国土资源厅,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开展了全覆盖督导宣讲。共召开督导宣讲会议50多场,包括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在内共5000余人参加会议听取宣讲。根据卫片初核情况,又选取违法用地比例较高的10个市,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逐个督导,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同时,还多次参加两省的卫片执法检查部署和调度会议,提出严肃要求。经反复警示提醒,督促地方政府认清形势,提高依法依规用地、查处违法用地的认识和自觉性,及时自行开展整改查处,争取了工作主动。据统计,两省在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确认时间截止前,先期整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7700多宗,拆除违法建筑物84.2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739万平方米,收缴罚没款4.7亿元,给予2369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38人。根据部最后确认结果,山东、河南两省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比例分别为6.42%和5.45%,督察区域没有市县被总督察约谈。

  第三,一督多效,追求督察能效最大化。在督导宣讲、预警提醒的同时,从两省共选取150件重点案件和部分土地违规违法线索,实地核实踏勘,督促推动整改查处工作。对核查认定的52件违法用地处罚执行不到位、36件对人处理偏轻偏软或不落实、25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逐宗的提出处理意见,对11件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案件直接进行了督办,极大的震慑了土地违法。同时,注重发现地方国土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各地管地用地经验,推动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如山东省泰安市成立“公安国土联合执法办公室”;山东省邹城市在电视台开辟了“卫片执法政府在行动”专栏;河南省济源市、濮阳市制定出台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等。

  通过及时开展警示督察,有效缓解了卫片全覆盖后大面积问责的“忧虑”形势,既从根本上规范了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强化完善了土地利用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又提高了广大干部的土地责任意识、依法管地科学用地意识,保护了干部。

特色工作总结之四

  调研一线轻骑兵

  ——探索“短、平、快”模式,打造督察调研新品牌

  2010年,济南督察局充分发挥督察机构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核心业务,坚持调研工作与督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动摇,坚持常规调研与短平快调研结合不动摇,坚持围绕重点领域、难点热点问题与成果实用、管用、有效结合不动摇,不断促进成果多样化,取得了良好效果,发挥了部党组、总督察决策部署直通土地管理一线的“轻骑兵”作用。

  一、调研方式上,强调“短、平、快”

  2010年以来,济南督察局从督察职责出发,根据督察工作的实际,有计划开展调研工作,制定了全局《调研工作计划安排及责任分工》,拟定了专项调研题目,明确调研内容、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以及成果要求,按计划推进。同时,在完成常规调研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把握区域动态,开展“短、平、快”调研,形成有章可循、机动灵活的调研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督察机构派驻地方、贴近一线的特点和优势,以掌握典型情况、重在说明问题为出发点,突出“短、平、快”特色。一是贴近基层,及时将中央和部的指示精神与地方真实情况相联系,不搞大规模长途奔袭;二是力求做到不穿靴戴帽,不搞复杂化,有一说一,重在提出建议,直达问题实质。如在督察中我们发现某市存在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于耕地面积的“倒挂”现象,及时开展调研,仅用3000多字就对基本情况、产生原因、进而对基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全面阐述;三是在选题上,力戒理论色彩太浓或太过抽象,重在联系实际,把小题做实、做透、做深。如针对诸城市“村改居”问题实地调研了解,与市政府座谈、与乡干部交流,到田间地头、到村民家中走访了解,报告以小见大,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获评2010年度国土资源优秀调研报告;四是始终保持高度敏感性,对督察区域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高度关注,迅速反应,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调研成果。经常是覆盖两省一市的调研题目,3天的快速调研就完成了任务,或者例行督察或者专项督察一结束,相关的调研报告就已形成了初稿。这些特点都保障了督察调研成果能够紧紧把握和跟踪新形势、新问题,能够迅速实现调研成果的转化。如《对市(地)级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后果的观察与分析》一文,通过对督察中发现的河南省市(地)级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的现象进行调研,对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果进行分析,一方面向部提出了此类问题的困难和矛盾,另一方面也给地方指出了问题和后果。报告发出后引起了部和地方重视,部对此专门给予了答复,明确了此类问题的解决意见,河南省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此种行为带来的一系列后果和问题,并进行了纠正。

  二、调研内容上,把握三要点

  督察机构既能及时掌握中央政策又能贴近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在此独特优势的基础上,济南督察局强调调研工作要小角度切入,大角度思考,充分显现督察机构的调研特点,为部党组和总督察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参谋。去年济南督察局的调研工作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来展开:

  (一)紧紧围绕社会热点。济南督察局特别重视将中心工作与社会热点结合起来,重点研究中央、部政策法规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宏观调控政策在地方的执行情况、地方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改革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困难等。这些问题社会关注程度高,是方方面面利益的集中体现。如去年夏天全球金融危机过后,经济企稳回暖,但新出现的“二次探底说”等论调较受社会关注。济南督察局及时围绕地方政府土地融资平台相关问题,选择不同经济类型城市开展了调研,召开了发改、银行、财政等多个部门的座谈会,了解了地方融资基本情况,分析了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的影响,提出了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针对保障民生、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中心工作,我们去年还开展了关于征地补偿落实情况的调研并形成了报告;完成了地方土地违法较为突出的重点项目违法用地的调研报告等。

  (二)及时跟进区域试点。在当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都十分强劲的形势下,各地根据各自具体情况进行了很多开拓和探索性工作,有很多都涉及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两难”问题,需要我们对产生的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及时发现,跟踪推进。如山东省目前正在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潍坊诸城市推行了“村改居”的改革方式,被称为“诸城模式”。济南督察局敏锐注意到在这一模式中必然会涉及农民合法利益保障和农村管理政策等方面涉及的土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赴诸城市开展了调研,到县镇村组、到田间地头、到农民家中,了解改革推进情况,了解群众真实意愿,完成了《关于调查诸城市“村改居”涉及土地管理有关情况的报告》,探讨了诸城市“村改居”涉地问题的解决途径,提出了值得重视的问题和政策建议,获得了总督察好评。

  (三)全面融入业务重点。由于督察机构人手紧,任务重,能专项安排搞调研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因此,一方面济南督察局要求将调研工作融入到日常督察工作中,结合开展,在督察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在督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完成调研任务。如在例行督察工作中,要求大家对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发掘问题背后的实质原因,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本年度例行督察完成后,同志们形成了《基本农田保护的一点思考——以山东省胶州市为例》、《对市(地)级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后果的观察与分析》、《例行督察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的思考》等多篇调研报告,有的还刊登在了《调研与参考》等刊物上,实现了督察工作与调研成果“双丰收”。另一方面业务工作的督察结果、发现的问题,也常常是决定和启动一项调研工作的“导火索”。如我们在日常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农村土地违法现象比较严重,量大、面广、复杂和处理难较为突出,于是用3天时间迅速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农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得到了部领导好评。如对调研中发现的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农村土地违法违规、征地补偿等问题,通过深入分析,掌握了突出的现象和背后存在的原因,各项相关督察业务开展时的针对性增强,有效提升了督察工作效果。

  三、调研成果上,实现多样化

  督察机构的调研选题多是从实践中最热点、最紧迫的问题出发,拨冗开各种复杂现象,对现象背后的实质问题进行研讨;调研方式方法也根据选题不同灵活多变,针对性强;同样,根据选题不同,调研成果也力争跳出原有的调研报告套路,体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并强调调研成果应用的最大化。

  (一)政策建议型。文章重在建议。我们力求分析问题从工作实际出发,从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在政策建议上,讲求实事求是,不搞大而化,着眼于当前具有操作性的措施,着眼于当下可转化的效用,为领导掌握情况、作出决策提供参考,为完善政策做好准备。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用地情况、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调研,积极参与了部统一组织的双保工程、增减挂钩等快速调研活动,促进了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完善。

  (二)理论思考型。文章重在辨析。我们力求从工作中某一现象延伸开去,就其涉及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探讨,研究问题的原因、性质,对各种理论进行辨析。如《对市(地)级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后果的观察与分析》一文,就对农用地转用审批问题是依据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开展还是按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执行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辨析,阐明了利弊,提出了建议。又如针对在例行督察中发现的“批而未用与未报即用并存”、“集约节约用地潜力与扩区冲动并存”、“地方政府花大力气组织拆除违法用地与土地违法背后又大多涉及地方政府并存”等三种矛盾的现象,梳理了矛盾和根源,有针对性地分析挖掘原因实质,提出具体对策,形成了《“三对儿”矛盾现象的并存与成因》的调研报告,选登在部《调研与参考》以及中国国土资源报上。

  (三)实践应用型。文章重在实用。去年以来,按照督察成果效用最大化的要求,调研工作强化成果应用性,突出管用好用。赵龙局长强调调研工作要发挥贴近实际的优势,强调有责任义务及时到一线了解情况,通过调研工作体现反应迅速、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对难点问题敢于碰硬,善于啃骨头。特别是针对督察区域在政策落实执行、改革探索创新等方面的实际做法进行追踪分析,形成调研成果,促进地方在完善和提高土地管理工作中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如《关于征地补偿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重点项目违法用地的若干思考》、《关于农村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情况报告》等,都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了问题,对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也体现了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

  一年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济南督察局形成了20多个调研报告或成果,向部党组和总督察提出了一些政策意见和建议,并在全局同志中形成了人人重视调研工作、人人参与调研工作的环境和氛围。赵龙局长多次强调,“调查研究是机关干部的基本功。全局同志一定要持续强化调查研究的意识,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调查研究的成果质量”。对调研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参与,将调研工作与督察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将调研工作融入全局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齐头推进,在全局形成了深入基层扎实工作、善于思考蔚然成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调研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督察机构的优势,突出“短、平、快”特色,突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突出政策的可转化性,在土地管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重大改革、土地供需双向调节、节约集约用地约束机制、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原城市群崛起等方面确定专题,组织开展调研,并在调研成果快速反应、提高质量上下工夫,建言献策,切实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特色工作总结之五

  炉火正红铸剑锋

  ——以作风建设和党建工作为引领,打造作风硬朗

  勤政廉政创先争优干部队伍

  如何锻造锤炼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朗的督察铁军,如何防止督察机构“五年之痒”,摒弃可能出现的热情归于平淡、思维趋于惯性、督察流于形式、对象倾于同流等问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创新实干的精神状态,是济南督察局一直高度重视和不懈破解的课题。去年以来,济南督察局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两整治一改革”为契机,从抓作风建设和党建工作入手,注重将“敢于碰硬”作为督察事业发展的长久生命力所在,着力打造能打、会打、善打的作风,有力促进了土地督察事业的发展和督察业务的拓展,用作风建设的熊熊炉火,煅烧出了督察队伍硬朗、昂扬、向上的精气神,铸造出了铮铮闪亮的督察之剑。

  一、用好三个平台,作风建设力度大、内容实

  ——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创先争优与岗位争先有机结合。始终把打造“敢于碰硬”的作风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以“作风硬朗,规范管理”为主题,在全局开展了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突出岗位争先、从点滴做起,从身边事情入手,强调“多想、多干、能吃苦、能干好”,力求创先争优活动实效。举办了“创先争优,我是党员”演讲比赛,局领导亲自参加,上台演讲,极大地鼓舞了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热情。结合“作风建设年”的开展,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培养干部队伍“五种意识”,即大局意识、素质培养和能力提高意识、严谨细致工作意识、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意识和纪律意识,整个队伍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

  ——作风建设与业务推进有机结合。济南督察局抓住局机关党委、纪委和内部组织健全完善的契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队伍建设中的带动作用,业务建设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如在党支部设置上,采取综合处室与督察室结对组成支部的做法,方便大家的业务交流沟通;再如,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土地督察业务这个实践载体和干部队伍整体年轻的特点,以“青春督察”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先争优实践活动,既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又促进了督察业务开展;还比如,要求例行督察后,每位同志都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编发成册,既有改进业务的思考,也有人生价值感悟,在交流中,大家业务、思想都有提升。在以过硬作风保证督察业务顺利推进的同时,借助督察业务载体锤炼队伍过硬作风,使业务建设与作风建设相得益彰,互为促进,取得了显著效果。如在对济宁市违法占地案件督导过程中,该市最早提出仅对区(市)政府分管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济南督察局认为,济宁市应当承担决策和组织实施的责任。为此,济南督察局两次约谈该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要求不得降低处理的层级和标准。经多次督促,济宁市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公路局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组织施工的相关区(市)政府分管领导行政记过处分。

  ——多举措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济南督察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对土地督察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狠抓党风廉政工作不放松,着重在心防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始终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一是抓预防。认真排查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同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工作经常讲,常讲常新,还专门邀请山东省检察院领导作廉政辅导讲座,及时提示预警;二是抓规范。认真划分业务类型,梳理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标准,结合督察工作实际,研究拟定了济南督察局六要四禁止十项规定。重大案件和督察结果集体讨论,使督察工作有标准可循、有程序可依,避免督察随意性;三是抓重点。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着力规范对人、财、物的管理;四是抓监督。建立制衡机制,推行交叉督察。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督察工作和廉政守纪方面进行监督。及时向督察区域、督察对象了解干部作风和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是抓落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每项督察工作部署时,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强调廉政纪律;在督察组进驻前,发函告知地方并请配合执行督察组工作纪律;在督察动员会上,当众宣读廉政纪律,公布廉政举报电话;在督察工作进行中,在驻地醒目张贴廉政纪律要求,并请督察对象监督,真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融入到每项督察工作开展中,实现“阳光督察”,做到廉政勤政。

  二、突出三个重点,作风建设层次清、相促进

  ——铸灵魂,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2010年,济南督察局抓住局党组成立这一契机,通过持续强化“五种意识”,狠抓班子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集体。一是强化五湖四海意识,求同存异、坦诚相待、相互尊重、形成合力;二是强化组织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行为;三是强化制度意识,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四是强化以身作则意识,要求大家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要做到;五是强化提高驾驭能力意识,要求班子成员着力提高个人修养和业务能力。去年,济南督察局进一步健全了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做到强化监督,民主决策;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上下功夫,相互沟通,共同提高;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了近15次集中学习会、读书会,班子的大局意识,政治、责任意识,整体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谈心活动,及时相互提醒,增强了纪律意识和相互间的理解信任,班子更加团结。一年来,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了核心带动作用。

  ——炼肌体,锻造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济南督察局始终把打造干部队伍“敢于碰硬”的顽强作风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形成全局讲作风树新风的整体氛围;从培养“五种观念”入手,提升全局干部队伍战斗力;从理顺内部运行、强化制度执行入手,提升团队整体合力;从加强业务建设、增强“敢于碰硬”作风入手,提高督察业务能力和水平;从激发干部团队意识和集体认同感入手,打造执行力强的督察团队。通过从五个方面入手强化干部队伍的培养锻炼,济南督察局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思想、作风、业务都得到了全面加强,督察工作中,全局同志闻令即上,敢打能冲,敢于碰硬,圆满完成了部党组、总督察交给的各项任务。

  ——优氛围,建造昂扬向上的文化环境。济南督察局一直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并紧紧围绕以文化引导人、带动人、约束人的目标,全力打造“团结融合、昂扬向上”的督察文化。一是培养昂扬向上的正气。坚持为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形成“想干事的人有舞台,能干事的人有空间,干成事的人有发展”氛围。关心、关注干部,特别做到使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同志不吃亏,不给做表面文章、喜欢背后说三道四的行为以市场;二是培养团结融合、张弛有度的工作生活环境。班子成员之间、同志之间相互尊重、坦诚以待,形成了团结融合的良好氛围。注重在紧张工作之余,关注同志们的思想,关心职工生活。积极组织“五四”、“七一”、“十一”等活动,组织元旦、春节等节日联欢、为干部家属生日送鲜花贺卡、做工间操等活动,积极参加督察机构整训、文艺表演、青年演讲比赛和乒乓球比赛等活动,开辟督察文化园地,为干部提供交流思想、沟通感情的平台,增强了全局同志的归属感。最近,又专门成立了督察文化建设小组,根据大家不同的生活兴趣,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类文化活动;三是培养既讲原则、又会沟通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大家形成原则性问题不放过、不许愿、不放水的工作态度;通过加强沟通,也得到地方政府的理解和配合,从而强化大家加强沟通的意识。

  三、实现三个目标,作风建设作用显、成效好

  ——锤炼了一支讲政治讲大局、团结融合、有战斗力、廉洁勤政的督察干部队伍。通过作风建设,全局同志思想业务素质显著增强。一是讲政治讲大局。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恪尽职守,尽心工作,硬朗督察;二是讲团结。全局同志求同存异,精心维护团结融合的工作集体;三是有战斗力和执行力。全局同志做什么事情都能令行禁止,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完成工作,并且取得实际效果。遇到棘手的问题能够找到解决办法;四是廉政勤政。全局同志工作在局领导带头作用和以身作则的带动下,不计较困难,毫无怨言地开展工作,经常加班加点,体现了很高的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全局形成了一个廉洁向上的氛围和风气。

  ——推动了实现督察效用最大化。山东、河南两省都是我国的人口、农业和经济大省,且又处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期,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督察工作也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由于有一支过硬的督察队伍为基础作保障,济南督察局在土地督察工作中,既敢于“打”,敢于碰硬,硬朗督察,重拳出击,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也重于“防”,提早谋划,先行一步,主动引导,在问题产生或显化之前有效化解,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效果。督察工作既立足督导警示,通过建立提示预警机制,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的形成,落实批前预防和批后监管责任,力求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又通过严格督察,对发现问题严肃整改。在整改中,既关注具体问题的彻底整改到位,也关注地方政府责任意识增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等目标的实现。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充分体现督察的作用和价值,实现督察效用的最大化。

  ——促进了总结规范与探索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改革创新是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作风建设的重要成果。2010年,济南督察局紧紧把握土地督察事业规范化转型期的特点,按照徐绍史总督察“总结规范要及时跟进,探索创新要持续推进”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在规范中谋创新,在创新中求规范,实现了两者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如在督察核心业务方面,首先我们立足于规范,在督察定位上强化规范性,针对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开展督察工作;在督察程序上强化规范性,严格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督察工作规范进行;在督察对象选取上强化规范性,制订督察工作计划,确定重点督察地区,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土地督察工作;在督察过程上强化规范性,各督察组、各处室间定期召开碰头会,重大问题由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在整改验收标准上强化规范性,对各类问题制定统一的整改标准,作为整改验收的依据。同时在这些规范内容中,又时时处处有创新,在内容上扩面提质、前后延伸、丰富完善;在手段上,创新发现机制、监测预警机制、约谈通报制度等等。通过规范与创新的有机结合,既防止了督察工作的随意性,保证了督察结果的公正、公平,强化了土地督察权威,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督察影响力,推动了事业的健康发展。

 
 
  政策法规 更多>>
· 固原市西吉县葫芦河砂石矿区矿山地
· 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东兴村土地整理
· 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石营等(6)个
· 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颁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永岁乡
· 广东省德庆县金山金矿普查探矿权挂
· 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颁
  国土风采 更多>>
· 治理稀土滥采 须让杀鸡取卵者得不
· 审计署:土地管理仍存混乱十四个市
· 国土资源部将在全国推广执法视频监
· 国土部将三管齐下加强开采总量控制
· 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
· 国土资源部公布第六批19处国家地
· 国土部通报五起违法用地案件
频道首页 | 资源要闻 | 国土风采 | 关注地产 | 矿业观察 | 政策法规 | 国土人物 | 举案说法 | 资源评论 | 团队风采
  版权所有:聚焦国土 - 中国法律网5Law.cn
电话:4009-222-148 15890688808
邮箱:service@5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