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积极实施“民生国土”工程,把国土资源管理与保障群众权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紧密结合,有力地提升了扬州百姓的幸福指数。
在扬州采访,记者从群众的脸上,从他们的话语中,真切感受到“民生国土”给他们带来的喜悦。
农民权益得到保障,失地农民感受到的幸福
“扬州人幸福不幸福,首先要看农民幸福不幸福;农民幸福不幸福,首先要看失地农民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这是市委书记王燕文对“幸福扬州”的诠释,也是对各级领导提出的要求。
扬州市2005年就将失地农民纳入保障体系,变过去的一次性补偿为长久性保障。扬州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同志说,过去征地大多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安置,这只能保一时,不能管长远,失地农民一旦将有限的补偿费用完,生活便没有了保障。为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利益,市政府出台了44号令,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扬州市开始实行即征即保制度,在用地审批材料上报前,就将保障资金打入财政专户,确保征地补偿资金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全市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近20万人。
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资金是关键。扬州市设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来源除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外,还从市、县政府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益中提取部分土地收益。维扬区为了筹措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缓建了区政府办公大楼,还将政府所属的西湖山庄大酒店卖了8000万元,确保了全区被征地农民参保率100%、养老金发放率100%。维扬区政府还成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中心,设立了被征地农民创业基地,对被征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
2月9日,今年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扬州市政府就组织国土资源、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主题是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市长谢正义说,下一步,扬州市将探索建立和逐步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失业三项基本保险接轨的保障机制,让被征地农民共同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据初步测算,市政府为此需拿出50多亿元进行补贴,具体保障方案正在拟定中。
土地整理,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
“整千亩良田旱涝保收,改万代荒地子孙幸福”,这是仪征市陈集镇沙集村50多户村民近日送给国土资源部门锦旗上的两句话。
去年9月以来,江苏省淮北和江淮之间大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旱情,仪征市丘陵地区部分农田因无法灌水造成小麦枯萎,但土地整理项目区里的小麦却长势良好,没有一亩土地受到旱情影响。用陈集镇沙集村朱庄组村民盛成禄的话说,这是土地整理给我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这已成为扬州市上下推进农村土地整理的共识。近年来,扬州市把农民是否满意作为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切实保障土地整理项目区农民的合法权益,并贯穿于土地整理的全过程。在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阶段,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意见。项目批复后,在项目区公告,告知群众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的基本内容;在项目实施中,在施工现场竖立标志牌,载明建设标准、工程量等基本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在仪征市刘集乡一居民集中区500多米外,有一幢两层小楼孤零零地矗立着,显得很特别。刘集乡国土所同志告诉记者: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时,这户人家儿子刚结婚不久,按当地风俗新房一年内是不能拆的,乡政府尊重村民的意愿,不强拆强建。今年春节前,这户村民到乡政府主动要求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房子,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居住。
采访期间,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王满堂还对记者说起这样一件事:去年11月26日,扬州市土地整理现场推进会在仪征市陈集镇召开,会后有10多个村民围着扬州市副市长陈扬,开始还以为是群众上访,后来发现这些群众来自邻镇,他们要求政府将他们村纳入土地整治项目区。在扬州,主动请求政府开展土地整理的村民很多,有到国土部门提要求的,有给市长写信的。
近年来,扬州市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实现项目区“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沟相接、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和水利设施,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陈集镇张庄村委会主任黄忠江告诉记者,整理后的土地不一样了,路修好了,沟渠配套了,全村还增加了80多亩耕地,去年村里从整理的土地上就人均增收1200多元。
土地整理促进了扬州规模高效农业的发展,2010年全市高效农业区面积已达耕地面积的38.2%,农业总产值比2005年增长67.3%。据悉,“十一五”期间,扬州市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30多个,其中省以上投资项目20个,整理土地30.54万亩,规划新增耕地1.56万亩,投入资金4.53亿元,改善了项目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扬州市去年还开展了“万顷良田”试点工程,试点中坚决做到“三无一有”:无强拆、无违法、无上访,农民权益有保障。
宁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优先保证保障房用地
把民生工作做好是政府的硬任务,尽管用地指标很紧张,但我们宁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这是扬州市长谢正义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今年市“一号文件”中特别要求:市区不建高档别墅、不搞大广场,土地供应重点向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解危解困房倾斜。
杉湾花园是扬州保障性住房小区,规划建设6000套保障性住房,目前已有20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进住。扬州市住房保障局朱运桃处长介绍说,这里原来规划建设一个商贸城,作为保障房建设用地后,政府不仅要少收土地出让金3个多亿,还要补贴80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从2007年开始,扬州市就明确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去年已提高到15%。据统计,3年来近18亿元土地收益用于安居工程建设。
文昌花园是扬州最大的拆迁安置小区,东傍京杭大运河,西邻曲江公园。对于这样的黄金地段,当时看中这一地块的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很多,市政府最终的选择是把最好的地块留给百姓。
近年来,扬州市有针对性地实行高、中、低三档住房用地控制,全面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大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普通商品房建设,抑制高档商品房用地市场投放比重。2010年,全市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用地比例达到了70%以上。2011年,扬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各类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并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了“军令状”。
扬州市多年来坚持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确定后,通过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扬州市局土地利用处同志介绍说,我们不只是公布一个大概的数字,而是具体到用地分类和地块位置,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用地计划多少,解危解困房、拆迁安置房供地计划是多少,群众时刻在监督着我们。
扬州市还通过调节房地产用地的规模和结构,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如科学确定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控制大地块供应,促使供出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有效的住房供应。
“城中村”改造,把最好的地块留给市民
烟花三月下扬州。初春季节,记者漫步扬州古运河畔,垂柳已吐露嫩牙,市民们在悠闲地散步,游客们在选景拍照。然而几年前,这里还是老小区和棚户区错杂,大量的生活污水使古运河水变得又脏又臭,两岸居民苦不堪言。是“城中村”改造,让这里成为扬州胜景。
扬州市区中有105个“城中村”,2009年,该市将“城中村”改造作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并提出了“尊重民意、规范操作、维护权益、造福于民”16字方针。在改造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理性操作,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把握政策。通过广泛宣传,将“城中村”改造的意义和迫切性宣传到每一户,把“城中村”改造政策宣讲到每一户,把“城中村”改造方案征求意见表发放到每一户。公开评估价、安置房地点及户型、补偿标准,充分尊重被拆迁居民的知情权。
扬州市2010年已改造15个“城中村”,3028户居民真正成为了城里人。为了让被拆迁居民生活和工作方便,市、区两级政府把最好的地块用于“城中村”改造中拆迁居民安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各区将把拆迁安置小区当做现代化新型社区来建设,无论是小区建设工程质量,还是建成后的居民生活环境,都是一流的,实现了“拆除一片旧村,建成一片新居,改善一片环境”的目标。
将“民生国土”理念贯穿于土地出让之中,这也是扬州市长期坚持的。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全部纳入市场公开交易,全面实行土地“净地出让,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再进行出让。拆不拆迁、怎么拆迁等事项由居民选择,征得90%以上居民同意后再实施拆迁,杜绝出现强制拆迁、暴力拆迁等现象。市区所有地块上市都在群众充分知情和主动选择的前提下进行,2010年市区没有发生一起“城中村”改造引发的群众上访。
“民生国土”是一项幸福工程。扬州市努力通过合理用地、科学用地,让土地真正成为百姓的幸福支点。听了副市长陈扬在3月2日召开的全国“双保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典型发言,记者更加坚信,扬州百姓将会在“民生国土”工程中得到更多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