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在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联合举办的《土地复垦条例》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用数字透露了我国土地复垦的巨大潜能:如果对我国当前所有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可为国家增加6000多万亩耕地和3000多万亩其他农用地。
新闻发布会上,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分别就《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落实计划作了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我国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共损毁土地约1.3亿多亩。其中,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约1亿多亩,自然灾害损毁约2000多万亩。目前,已复垦面积约3000多万亩,但还有约1亿亩尚未得到复垦。同时,每年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还在不断增加,据统计,目前平均每年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约几百万亩。有关负责人指出,相当数量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尚未能及时得到复垦。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土地复垦条例》在全面总结近年来土地复垦管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复垦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健全、复垦资金保障机制不完善、激励机制缺失等问题。《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加强和规范土地复垦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对于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土资源部门将以落实《土地复垦条例》为契机,加大土地复垦工作力度,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机制,加强土地复垦制度建设。推进《条例》配套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完善土地复垦监督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今年,部将制定出台《〈土地复垦条例〉实施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制度、土地复垦资金保障制度、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制度、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土地复垦报告与公告制度等,研究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二是严格把关,对土地复垦实行全程监管。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制度,要求复垦义务人编报土地复垦方案,重点督促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补充编制方案,在相关环节严格审查把关;建立复垦资金使用监管制度,督促义务人落实土地复垦费用,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加强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监管,切实把好复垦竣工验收关;同时,加大土地复垦执法力度。
三是夯实基础,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近期将出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加快研究制定土地复垦工程质量标准、土地复垦验收标准、损毁土地调查与复垦潜力评价标准等;研究建立土地复垦监管与预警系统,在土地调查“一张图”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上实现土地复垦动态监测。
据了解,作为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已被列入正在制定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
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司副司长王宛生、国土资源部法规司司长王守智、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部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吴海洋分别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