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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

2011-3-29 16:18:01   来源: 作者:
 

  

      

认真做好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清理检查数据填报

      3月24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数据填报要求》进行认真填报,不得瞒报虚报,确保填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按照《要求》,凡2006年以来开展的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开展的建设用地调整置换、旧村庄复垦周转等情况,都必须全面开展清查,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数据填报,不得瞒报漏报,确保填报数据完整全面;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要求》规定,清理检查数据根据相关工作管理方式分类填报,具体包括按项目区管理情况、按节余指标管理情况、建设用地置换情况以及土地整治情况等四类。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三类数据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自查清理填报系统(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lr.gov.cn下载)填报,第四类数据以省(区、市)为单位汇总后,与本省自查清理报告一并报部。

  据悉,部将于近日举办培训班,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数据填报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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