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从广东省惠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惠州市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及集中开展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公布,该方案对违法违规用地不报批处理到位、影响全市查处整改进度或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0%比例的县(区),市政府将停止该县(区)今年的用地报批,责令其整改。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麦镜儒透露,惠州市卫片执法检查和清查整治的重点是查处和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各县(区)必须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采取刚性执法措施,做到快查处、快整改、快报批、快清拆、快落实,坚决落实“四个一批”,即依法报批一批,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以及扩大内需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违法违规用地,要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完善用地手续通知书》,立案查处,行政处罚,缴交罚款,要落实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组织材料上报用地审批材料;复耕复绿一批,对推土未建,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两高一资”项目,不论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要由各县(区)政府负总责,在4月底前完成复耕复绿,并通过农业部门的验收;组织拆除一批,对已经建设,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尤其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应当予以拆除,并复耕复绿;移送查处一批,对不符合用地报批条件、宗地违法违规用地面积超过30亩、或占用耕地超过10亩、或占用基本农田超过5亩的典型案件,坚决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目前,惠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监察部门已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区)和项目单位卫片执法检查和清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将督查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全市。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到位、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有力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有关领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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