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在3月24日《桂林日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动态市场监管网上刊登公告,撤消了这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感谢你们在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及时,避免了可能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3月30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收到从广西桂林市寄来的一封感谢信。
原来,3月22日,广州督察局第二例行督察组在桂林市进行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当日《桂林日报》发布的“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提供规划建设条件的重要指标容积率的表述为≧2.5,存在瑕疵。于是,该组将所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时向荔浦县国土资源局通报,要求立即中止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经核实,是该局工作人及校对失误,导致将容积率≦2.5,误写成≧2.5。
据了解,广州督察局第二例行督察组自3月16日进驻桂林市以来,始终贯彻边督察边整改的方针,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职情况的督察,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和“纠前正后” 的指导思想,通过积极整改来纠正问题,在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政策情况的同时,积极拓展督察内容,加强对桂林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将督察内容从土地管理部门向土地管理领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