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广西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依法用地保障用地共同责任书签字仪式在南宁举行。广西厅党组书记、厅长肖建刚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了《自治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依法用地保障用地共同责任书》。
根据责任书明确的职责,今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主要负责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的审查、协调和指导,监督用地单位严格规范用地行为,督促和协调相关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项目征地拆迁、供地及土地登记具体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铁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督促和协调项目业主及时完成用地报批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用地报批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规范用地行为,坚持节约资源优先原则,节约集约用地。签订责任书的各单位将建立多层次的用地协调机制,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交通项目依法用地。
今年,广西厅把“统筹保障用地用海用矿主动战”作为“八大主动战”之一,特别是对高速公路、铁路等自治区统筹的重大项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集中力量,尽全力保障项目用地。一是积极与交通、铁办及项目业主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论证,科学合理选址,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用地报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及时申报。二是要确保规划和计划的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加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公路、铁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重点保障。同时,对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到位,符合报批条件的项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想方设法保障项目用地指标,负责落实占补平衡任务。三是进一步简化材料,加快项目用地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