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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就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强调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2011-4-22 16:40:49   来源: 作者:
 

         近日,河北省政府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坚决避免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今后,新民居建设用地和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置换,要统一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减挂钩所得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通知》要求规范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建新拆旧项目区进行整体审批和管理,建新拆旧项目区要严格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挂钩周转指标要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内。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整治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民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将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的,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增减挂钩所得土地增值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民新居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

  《通知》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增减挂钩试点和土地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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