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十堰市局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牢牢把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及监管等关口,着力构建土地整理工作精细管理新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严把立项关,促进项目选址立项科学化、合理化。该局严格按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在综合考虑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编制实施全市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依规划申报立项。同时,坚持区别对待、保障重点的原则,将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申报向补充耕地任务重、后备资源丰富的地区和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倾斜,合理引导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投入方向。
二是严把实施关,“三查四看四问”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三查”即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是否通过审批立项;查项目实施资料是否按规划设计的建设任务内容、工程量组织实施,有无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现象;查项目管理资料是否制定项目规划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时间和人员安排、拟定要收集资料的清单等。“四看”即看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及现有基础设施状况,重点弄清项目区现有的灌排方式及水源情况;看工程质量是否存在缺陷;看施工进度是否按照项目规划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的工作计划进行;看工程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是否全程跟踪管理。“四问”即问施工技术员,是否按照《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等技术规范指导施工;问现场管理员是否现场组织协调;问施工监理是否对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控制;问村民代表:业主方有无违规操作行为,施工方有无偷工减料、欺上瞒下行为。
三、严把质效关,保障项目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该局每年11月前完成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会审工作,12月前完成验收项目的入库信息报备工作。对工程质量达不到《土地整治验收标准》规定的一律不予验收,对验收图件和项目区实际位置不符合的一律不予验收。
四、严把资金关,“五规范”保证项目资金安全使用。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程序,从项目立项到验收各个环节做到项目投资、项目预算评审、项目预算批复和执行、项目资金拨付、项目竣工决算审查管理“五规范”;二是建立健全设计规范、内容全面、关系明晰的土地整理相关资金统计报表,所有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账核算;三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请拨款制度,审核无误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部门提交请拨款计划,资金按立项和验收阶段分期拨款,严禁无故拖延或长期滞留项目资金。四是会同财政部门对拨付资金的管理使用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专项检查,纠正项目资金违规使用行为,保证资金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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