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该局近年来通过对东北地区15个城市(区)开展土地例行督察,督促地方整改,已实现补充耕地4.123万亩(其中补划基本农田2974亩),复耕土地3500亩,共计“追回”耕地4.47万亩;追缴土地出让收入11.89亿元,收缴罚没款1.57亿元,收回闲置土地2554亩;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4人。
据沈阳督察局局长崔岩介绍,通过三年来不断加强土地例行督察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至2010年底该局这项业务已经全部覆盖了东北地区的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例行督察检查的土地总面积占东北三省一市(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的36%。例行督察共发现违法违规用地2312处,涉及土地面积25954公顷。
这些案件反映出擅自新设增扩开发区,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甚至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土地市场管理比较混乱,土地违规抵押增加财政金融风险等问题,在东北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此,该局向东北三省政府通报问题,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和人员共计494人;对违法违规用地立案697件,并全部结案;督促撤销违规文件139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6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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