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以创新为突破口,努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土地管理体系,使全市土地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晋中市政府特别注重发挥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把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2009年,晋中市政府着手探索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被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和山西省政府确定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市。围绕落实工作责任,晋中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台了三项制度:一是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建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联动机制,通过一系列制度强化各部门在土地执法中加强沟通、密切协调、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的意识和作用,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效率。二是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建立土地供应联席会议和互通信息制度,规范管理,加快和协调土地供应。三是制定办法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使晋中市土地管理“大家管,大家用”的责任意识明显强化,形成了执法和监管合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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