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十二五”时期国土资源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大力实施节约优先战略,着力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目标是:
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耕地保有量稳定在99.40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86.90万公顷以上,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足额补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5000公顷。
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继续加大有色金属勘查开发力度,打造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有色金属产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的合作,推进非金属资源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提高矿产资源集中度,全市矿业权数量比“十一五”末再减少15%。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努力实现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降低30%以上,全市出让土地面积占土地供应总面积的比例逐年提高,土地收益增幅赶超全区平均水准。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稳步提高。
维护民生作出新贡献。优先保障民生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政策,全面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测绘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数字城市”建设在全市十二个旗、县、区全面铺开。
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不断健全,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初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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