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年初以来,河南省焦作市围绕今年23424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创新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保障机制,通过安排不低于上年度土地净收益的10%作建设资金、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单列等一系列措施,全方位确保保障性住房顺利建设。
该市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出让支出预算中,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土地净收益10%的比例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资金不足的可适当提高比例;为确保土地出让金的足额收缴,市政府组织由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检察院、监察局、房管局等单位组成违法用地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对违法用地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金收缴情况逐宗清理,进行催促收缴;市国土资源局规定在土地出让前,对出让金交付的时间和比例、交地时间的确定进行出让合同约定,建立收缴详细清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缴土地出让金,保障土地出让金的足额收缴。同时,市财政、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筹措资金;推行廉租住房租售并举政策,采取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补贴租金等多种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建设和管理。
该市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保障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进行单列,对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并以划拨方式供地;在商品房建设中,约定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保障性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保障性住房;在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中,要求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数的70%;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居民安置费、拆迁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出让土地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