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徐绍史部长谈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时指出“要抓住当前矿业繁荣的大好时机,持续推进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培育企业家,加快企业化,鼓励走勘采一体化道路和技术服务道路”。这是近期继《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国家行业管理高层再次为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指明方向。营造环境,加快地勘企业家队伍成长,发挥企业家在地勘单位改革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是我国建立地质勘查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也是国有地勘单位加快改革发展的现实选择。
搭建舞台:加快建立现代地勘企业
企业是企业家的舞台,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地勘队伍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又有非常特殊的发展历史,以及长期积累的特殊困难性,这些决定了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复杂性、渐进性。为弥补财政拨款不足,大多数地勘单位依托专业优势兴办了一些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类的经济实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采取了企业化管理的一些做法。由于这些经营性实体是在地勘事业体制中衍生的,存在着企业本性不强、盈亏责任弱化,治理结构不规范、成本核算失真等突出问题,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再加上地勘单位主体为事业性质,严格的预算管理与地质工作的前瞻性、探索性发生很大矛盾,事企不分的现行体制受到监督部门越来越多的质疑,地勘单位发展的“制度掣肘”现象较为普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后的生存和发展,一些省级地勘局先行先试,提出“变改为建、先立后破”的思路,即改变原来在地勘事业体制内“嫁接”企业的做法,另起炉灶,将地勘单位中的优良经营性资产划出,经有关部门批准,组建国有或国有控股地质勘查企业,实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将之逐步培育成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的竞争主体。“变改为建、先立后破”的做法,在省级地勘局层面上,将工作人员、资产、经营业绩等与原国有地勘单位划开,克服了事企不分的弊端,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强化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的经营责任,也对企业的领导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地勘企业家施展才能提供了空间。
规范市场,为地勘企业发展服务
政府是改革的领导者,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推手。政府在规范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服务地勘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两个方面。
一方面,加快建设矿业权资本市场,制定公平的地质找矿勘查制度和交易规则,完善地质勘查成果的交易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大力推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建设;建立国内地质找矿的风险补偿机制和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的财政补贴机制,实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战略,协调推进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地勘队伍改革发展;惩处找矿活动中圈而不探、非法勘探、炒卖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制定鼓励勘查、鼓励找矿、鼓励实现找矿突破的优惠政策,调动投资人、找矿人、中介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完善矿业权的退出和补偿机制,推进整装勘查,引导矿业企业、金融机构和地勘单位战略合作,搭建矿产勘查投融资平台,建立勘查资金来源的长效机制;加强找矿活动相关人的利益协调,营造支持找矿的社会氛围。
另一方面,主动作为,营造企业家创业氛围,畅通企业家成长渠道。通过民主推荐、招聘交流、在职培训、攻读MBA学位等途径,建立地勘行业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制度,实行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制度,实现企业家队伍的自我更新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立企业家创业激励机制,完善按照岗位责任定年薪(岗位工资)、年度业绩定奖励、特殊贡献奖励期权(股权期权、补充养老保险期权等)的多元化分配方式,实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增强对企业家价值的认同感,形成关心、爱护、尊重地勘企业家的环境,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吸收优秀企业家进入地勘行业管理议事咨询机构,为企业家的成长创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民主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地勘企业出资人制度,完善决策失误、资产损失、监督失职等重大事项个人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依法防范、事中依法办理、事后依法完善的现代企业法制化管理约束方式。
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的兴衰成败维系于企业领导运用市场的能力。地勘企业家是以地勘企业发展为终极追求、立志成为一流企业并靠企业的发展和成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特殊群体。在2020年我国将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培养造就一支既有现代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又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地勘企业家队伍,引领地勘企业做大做强,是当务之急,也是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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