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发布了《2011年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预测结论显示,今年全国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发生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南方大部地区,尤其是西南、中南和东南沿海以及西北部分地区仍然是地质灾害发生和危害的重点地区。
据了解,上述结论是根据我国地质环境背景分析、历史灾情规律分析、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测算得出的。地质环境背景条件研究表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地势的第二级阶梯的横断山区、青藏高原东缘区、湘西和云贵高原区、川北陕南地区、川东鄂西中低山区、黄土高原区,以及东南山地丘陵区;行政区划上主要是云南、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广西、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省(区、市)的部分山地丘陵区。根据历史灾情规律分析,2001~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最多最频繁的地区是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广西、福建、江西等省(区、市),全国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随时间有交替变化,但变化规律不明显;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具有很好的相关性,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而主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以7月份最为显著,汛期以外的月份地质灾害相对低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运移规律与强降雨的运移规律有较好的相关性,一般情况下东南沿海5月份进入强降雨期同时也进入地质灾害高发期,西南地区6月份进入,内陆地区7月份开始进入,3~4月西北地区受冻融作用影响,地质灾害较发育;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为主,占总数的75.5%,其次是崩塌,占总数的19.7%,泥石流占总数的3.0%,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数量相对较少,分别占总数的1.2%、0.5%和0.1%。从多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情况看,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一般随年份呈波浪式分布,2011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可能比2010年有所减少。
因此,预测2011年全国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发生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南方大部地区,尤其是西南、中南和东南沿海以及西北部分地区仍然是地质灾害发生和危害的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全年都有发生,汛期相对集中,其他时段时有发生。
3~5月,陕西、甘肃、山西和新疆的西北部,尤其是黄土地区,因春季气温回暖、冰雪冻融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较大。5~9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主要发生期,尤以6、7、8月最为严重。重灾地区可能主要在四川、云南、贵州、湖南、重庆、陕西、广东、福建、山西、广西、江西、甘肃、浙江、湖北、安徽等省(区、市)的部分山地丘陵区。汛期尤其要高度重视汶川地震强烈影响区泥石流隐患。四川、云南、贵州、重庆、陕西、甘肃、山西最需要重视局地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福建、浙江、广东、湖南、广西、江西、湖北等省(区)地区尤其要注意防范台风暴雨和区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玉树、盈江地震灾区余震和降雨、三峡库区水位消涨、降雨等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需要重视。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较高易发区的云南西部、四川西部、甘肃东部部分地区、青海东南部、西藏中东部、辽宁中南部、安徽东南部、浙江大部、福建南部、江西南部、湖南南部、广东、广西东部、海南等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其中云南西部和西藏东部等地区偏多20%~50%。这些地区,尤其是云南西部和西藏东部地质灾害有可能比常年加重。据预测,今年登陆我国的的热带气旋较常年偏多,我国东南沿海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有加重的可能。
10~11月,在西南部山区需注意防范异常强降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在川、滇交界地区、藏东地区等地震高危险区,要注意防范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在山区居民密集区、重大工程区、水利工程区、矿山开采区等由于建房、修路和施工开挖、堆土(矿渣)、水库蓄水和农田灌溉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仍然有可能加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