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完善招拍挂出让住房用地试点工作,将采取四种方式供应住房用地,探索供地方式多样化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以改变住房用地单一的供地方式。
这四种供地方式是:
——综合评标方式,主要试用于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项目用地出让,其中配建保障房单独建设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评标内容包括开发建设周期等因素,并设定相应的权重,最终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
——双向竞价方式,主要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双向竞价是指在土地出让竞价中,按照出让人确定的起叫价,以“向下”竞房价、“向上”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
——限地价竞房价方式,主要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参照建设工程招标方法,由城市政府规划整理好土地,根据规划条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建设方案,再经专家评选出最佳方案后,公开向社会招标开发建设。招标方案列明建筑材料标准、动工竣工时间等,同时,列明每平方米楼面价的土地出让金。投标人报出的房屋售价最低,即取得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经营权。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主要试用于配建保障房项目用地出让,配建中独立建设各类保障房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宗地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经适房、廉租房或公租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竞买时承诺的保障房配建面积规模最大,即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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