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并明确提出要将国土空间开发从占用土地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为主。
《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确定了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规划》指出,我国陆地国土空间辽阔,但适宜开发的面积少。扣除必须保护的耕地和已有建设用地,今后可用于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及其他方面建设的面积只有28万平方公里左右,约占全国陆地国土总面积的3%,必须走空间节约集约的发展道路。
中国国土空间开发要坚持优化结构、保护自然、集约开发、协调开发、陆海统筹的基本原则。要将国土空间开发从占用土地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为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增加农村公共设施空间。《规划》明确,各类开发活动都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空间,尽可能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和废弃地。各类开发区在空间未得到充分利用之前,不得扩大面积。
空间结构得到优化,是《规划》确定的重要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国陆地国土空间的开发强度控制在3.91%,城市空间控制在10.65万平方公里以内,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减少到16万平方公里以下,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新增面积控制在3万平方公里以内,工矿建设空间适度减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33万平方公里(18.05亿亩),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104万平方公里(15.6亿亩)。
针对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规划》要求,西部地区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建设一批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促进优势资源转化,积极推进矿业经济区建设;中部地区大力推进矿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综合利用;东部地区重点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挖掘资源潜力;东北地区稳定规模,保障振兴,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按照《规划》,国土资源部应承担的主要职责为: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土地政策并落实用地指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明确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等;组织编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确定重点勘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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